9月15日,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将正式实施,该《条例》聚焦于解决长期以来困扰租房市场的虚假房源、押金乱扣等乱象,致力于营造更加健康、有序的住房租赁环境。
然而,随着《条例》实施日期的日益临近,不少人将其与“房东税”关联起来,引发诸多猜测与讨论。近期,多地对类似说法进行了辟谣:《住房租赁条例》出台与税收无关,没有新增“房东税”。
网上流传的关于所谓“房东税”落地的消息,主要源自对《住房租赁条例》第八条和第三十条的讨论。
《条例》第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条例》第三十条提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合同备案、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统计监测等管理与服务,并与民政、自然资源、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管理、公安、税务、统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有人据此认为“备案”和“信息共享”,意味着将会全面向房东征收税款。对此,专家表示,《条例》的出台与税收之间并无关联。
税务部门也进行了辟谣。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发文指出,出租房屋相应的税费政策,是实施了数十年的规定,并未因《条例》出台而调整,更没有新增“房东税”。《条例》推动租赁信息备案,本质上是让纳税流程更规范,而非突然“加税”。专家表示,出台《住房租赁条例》,更多地是保护租客和房东的权益,对整个住房租赁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