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14日 星期日
新业主:“前任”没参与加梯,用梯能加我一个吗? 广告 外墙搭建水斗存隐患物业拆除引发纠纷 “无感治理”让烟火气不再“上火”
第02版:多维世界 2025-09-11

新业主:“前任”没参与加梯,用梯能加我一个吗?

丁颢琦

今年二月下旬,张先生购买了徐汇区某小区位于4楼的一套房屋,准备入住时却发现无法乘坐新加装的电梯。

原来,在加装电梯时,前任业主的该套房屋用于出租,其既不同意加装也不愿意出资,楼栋内其他19户业主为使加装工作顺利进行,便垫付了加装电梯建设费、维保费等相关费用缺口。电梯加装完毕后,前任业主无法使用电梯,导致张先生购买房屋后也无法使用。

张先生要求使用电梯,楼组长代表该楼栋向他提出,若想要使用电梯,应补足其他业主垫付的相关费用。但对于金额多少、资金占用利息,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经过所在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双方最终就相关费用及垫资利息问题达成框架方案。然而,如果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出现法律问题怎么办?后续产生争议怎么解决?张先生和其他业主都有疑虑。于是,街道司法所找到了徐汇法院“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希望工作室给予支持。社区法官来到了街道,就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谈话,双方当事人在街道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郑重签署笔录,使新业主购房后使用加装电梯的纠纷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近年来,既有多层建筑加装电梯诱发了一些纠纷,徐汇法院“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对加装电梯公约示范文本进行指导,供街道、居委会、业主选择使用,并通过司法联络点等,持续加强对加装电梯后续的管理、使用、房屋流转的指导和矛盾纠纷的调解。 丁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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