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8日 星期六
惩戒需要“专业性” 挥动“戒尺”尚需考量情与法
第5版:要闻 2019-12-06

惩戒需要“专业性”

“小学生要哄,中学生要严,大学生要骂。”这是教育圈里流行的一句话,意思是小学生年幼,哪怕犯错也要哄着,多给笑脸;中学生似懂非懂,可塑性强,对于缺点错误要严抓严管;大学生是成年人,人长大了,脸皮也厚了,骂两句没啥关系。虽然这都是玩笑话,但折射的却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不同教育方式。同样,现在要对中小学生动用惩戒权了,也应该因人而异,因人施策。

很欣赏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专委会秘书长秦德英老师的做法。中职生里调皮的人蛮多的,学业、行为规范甚至心理上有问题的人也非个别,照理说是“被惩戒”的主要学生群体。但秦老师却不太认同动辄惩戒,认为还有许多教育方法可以选用。比如,有学生破坏公物,除了必要的赔偿,是否还可以考虑让他把损坏的东西修理好?这既是一种劳动惩罚,也是在培养他的动手能力,是让他在劳动中学会珍惜财物。还比如,谁破坏了集体荣誉,就让他们去做志愿服务,通过为他人服务,弥补自己对集体的伤害。这样的“惩罚”或许更积极,也是在潜移默化中达到教育的目的,比单纯地罚跑步、罚站、隔离反省等更顾及高中生的“面子”。“对于犯了错误的学生,有时也需要冷处理,让他们自己先静一静,想一想,不要立即付诸惩戒手段。”她说。

事实上,惩戒只是手段,绝对不能弄成是教育的目的。正如杭州丰潭中学副校长李浩所说,教师的惩戒权要有“专业性质”,这样就能减少家校矛盾、师生矛盾。什么叫“专业性质”?说到底,惩戒也是教育,是需要艺术性的。王蔚 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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