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绍兴市河(湖)长制标准化试点项目近日正式通过省级验收评估,此项试点工作共梳理出省级标准、试点标准、地方标准等147项,构建了具有绍兴特色的河(湖)长制省级标准化体系。
绍兴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域内河网密布、纵横交叉。丰富的水域资源也形成了绍兴的产业偏水度高,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占据相当分量,由此带来的水环境治理任务十分繁重。为此,早在2012年,绍兴就在全省率先实行“河长制”管理,于2013年建立起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2017年,绍兴又在全国率先推行“湖长制”管理,同时精准落实“一河(湖)一策”;2018年,绍兴出台了全国首个河(湖)长制地方标准,随后该标准被列入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在为期两年的省级标准化试点建设过程中,绍兴将河(湖)长履职考核工作纳入各地河(湖)长制考核体系,同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在鉴湖江、迪荡湖水域开展“一河一湖”标准化管理,会同省治水办(河长办)编制《浙江省“河湖长制”工作规范》等规范。一方面,为全省输出绍兴“依标履职”和“依标治水”做法及经验;另一方面,也为绍兴带来了品牌效应和经济社会效益。
绍兴市治水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绍兴还将持续优化标准体系,结合实际工作打造河道标准化管理样板,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河(湖)长制工作提供绍兴经验。
(周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