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缴获非法捕捞的蛸蜞
蛸蜞是滩涂湿地上的一种底栖生物,属淡水蟹,因大螯肉质鲜美,常被当作下酒菜,在长三角地区颇有市场。作为候鸟的食物和生态链中的分解者,蛸蜞在禁渔期内同样禁止捕捞。记者今天上午从上海警方获悉,两个在本市滩涂上抓捕蛸蜞再通过“水陆联运”方式销往浙江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近日被警方捣毁,8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先后缴获的1800余公斤蛸蜞,已被全部放归大自然。
利用潮汐捕捞
今年以来,上海长江干流水域及长江口自然保护区开始全面禁捕。12月16日,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在工作中获悉,有不法分子在浦东新区通源东路大治河水域附近滩涂非法捕捞蛸蜞。民警当即赶往现场,却未发现不法分子踪迹。经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这伙非法捕捞人员临时居住地在浦东新区老港镇一村庄内,于是组织警力前往老港镇搜寻。当晚9时许,警方在一饭店门口发现了犯罪嫌疑人车辆。
由于捕捞蛸蜞要根据潮汐变化进行,时值冬季,退潮时间在午夜12时或凌晨5时左右,退潮和涨潮间的2小时就是犯罪嫌疑人的捕捞时间。民警据此判断嫌疑人有可能从饭店直接出发去大治河非法捕捞,于是兵分两路,一路负责追踪犯罪嫌疑人,一路回到大治河附近守候伏击。17日清晨4时30分,3名犯罪嫌疑人果然再次现身。民警在通源东路两港公路附近将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截获,在车辆后备箱内发现刚刚非法捕捞的蛸蜞400多公斤。到案后,3名嫌疑人王某、邹某、李某如实供述:3人在退潮时先在大治河滩涂上拉好网,并放置近1000只“蛸蜞缸”(自制的用于抓蛸蜞的工具)。待涨潮又退潮后,再到滩涂上收获非法捕捞物。初步查明,3名犯罪嫌疑人一直从事水产品销售,根据不同时节向浙江的下家提供水产品,基本都是非法捕捞获得的渔获物。此前,他们以此方法已连续5次非法捕捞蛸蜞达750余公斤。
这已是上海警方近期查获的第二个非法捕捞团伙。11月19日晚,边防和港航公安经过排摸侦查,在洋山东海大桥道口将一辆涉嫌非法捕捞的依维柯厢式货车拦截,当场查获蛸蜞近500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刘某、汤某。经循线追踪,12月11日,警方先后在安徽省六安市和本市大叶公路将团伙中主要负责捕捞蛸蜞的犯罪嫌疑人余某等二人抓获。
已破案280余起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昨天,国务院还召开了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庄莉强警官告诉记者,近日打掉的这两个非法捕捞蛸蜞犯罪团伙,都有着“捕、运、销”的明确分工。第一个案例中王某作为组织者,不仅负责组织捕捞,还负责和浙江的买家联系卖货,邹某、李某则专门研究如何捕捞到更大量的蛸蜞等其他渔获物。第二个案例中,余某等人专门负责在九段沙湿地保护区滩涂上捕捞蛸蜞,由刘某驾驶摩托艇通过水路将蛸蜞运到洋山约定的交货点,再由王某和汤某将蛸蜞搬运至货车上,两人负责陆路运输并售卖,最终目的地是浙江慈溪。目前,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6月以来,上海警方组织开展了打击长江上海段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经营的产业链。截至目前,已侦破非法捕捞、运输、交易长江水生野生动物等案件280余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470余人。 首席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