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蔚
同事到我办公室寻找《草叶集》一书,找到后我问他派什么用处?他说准备参加集团的职工文化艺术节,出一个朗诵节目。我说好啊,那你应该选惠特曼的《啊,船长!我的船长!》。他回应:选的就是这首。正所谓英雄所见略同。
我想起了好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剧名早已忘了,但其中的一个情节至今还记得:一所中学里的单身女教师爱上了英俊挺拔、德才兼备的中年男教师,但他已有家室,于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礼貌而又坚定地回绝了她。女教师眼含热泪,在他的窗外念起了《啊,船长!我的船长!》,此时,诗为心声,令人动容。
这就是好诗的魅力,也是朗诵的魅力。不过,我意识到这一点,还是近些年的事。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朗诵没有什么好感。
十年前,经历了短暂的媒体从业生涯之后,我又回到了出版界,从事图书的营销推广工作,因而每年都要组织和参与不少活动。有两次新书发布和朗诵会,让我对朗诵这门古老的艺术刮目相看,重新认识了它有别于其他艺术门类的独特魅力。
第一次是2012年春天在福州路的大众书局举行的德国生活励志类读物《幸福》的新书朗诵会,我们请来了该书的作者、德国当代哲学家和作家施密德。《幸福》只有薄薄两万字,却是一本对幸福重新定义、让人耳目一新的书。朗诵会上有个环节:由一名中国人和作家本人用汉语和德语分别朗诵一段书中的话。当东广的主持人用富有磁性的嗓音抑扬顿挫、节奏鲜明而又舒缓有致地朗读完书中的一段话,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我第一次发现,汉语朗诵竟然如此引人入胜。接下来轮到施密德用德语朗诵了,他先说了一段开场白,大意是:请原谅,用德语朗读没有这样好听。他不懂汉语,也是第一次听别人用汉语朗诵自己的作品,虽然听不懂,但已感受到了汉语的伟大和感染力。那一刻,自豪感从我胸中油然而生。
两年后,我供职的出版社出版了女诗人普拉斯的诗歌全集《未来是一只灰色的海鸥》,去北京召开了新书发布会。发布会上,时任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的云峰要用英语朗诵诗集中的一首诗。云峰是外语系毕业的高才生,英语是他的强项,但他依然作了精心的准备。当他用流利娴熟的英语激情洋溢、节奏鲜明有力地朗读出普拉斯的一首诗,跌宕起伏,气势不凡,全场都被镇住了。以我蹩脚的英语水平,自然基本听不懂,但仍然能感受到其中韵律美妙的流动和语言的热力。他朗诵完毕,主持发布会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播音员开了句玩笑:“云峰朗诵的时候,就从男人变成了男神。”
朗诵与唱歌有相似之处,即都不是凭借外部的工具(乐器),只运用内在的人声,就能抒发情感,传递思想。区别在于,一个是读,一个是唱。当然,歌唱对技术的要求更高,需要掌握基本的乐理知识,很难想象,一个五音不全的人能唱好一支歌。朗诵的“准入门槛”则低得多,会说话就能做这件事。假如你能抓住一首诗歌或一篇文章表达的重点,让朗诵者与作者的情感形成共振,那就为朗诵好一篇作品创造了成功的条件,进而以情感人,打动人心;好的诗歌或文章所具有的音乐性,比如汉语特有的四声、双声和叠韵词,古典格律诗的平仄对仗和韵律节奏感,又能让听众获得音乐美的享受。据说,余光中先生有一次在一所大学演讲时,引用了自己的一首诗《民歌》,他充满感情地朗诵道:“传说北方有一首民歌/只有黄河的肺活量能歌唱/从青海到黄海……”诗人的激情与诗中包含的家国情怀,瞬间点燃了全场学生的情绪,于是,他们齐声应和:“风,也听见/沙,也听见。”
假如我当时在场,我也可能会高声应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