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聿生
我们常常看见报刊上一会儿写“执著”,一会儿写“执着”,似乎都不错,而且后者出现的频率还高于前者。
无论“执著”还是“执着”,它们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专注于某一事物而不能解脱,或,对某一事物坚持不放。如果按着这个意思回溯,那么就应该写作“执著”才对,因为这个词是从佛教用语里化用的。小乘佛教以追求“成果”为目的,矢志不渝,是为“执著”,如丁福保在《佛学大辞典》中解释:“执著,术语,固著于事物而不离也。”事实上,中国古代典籍里几乎只有“执著”而少见“执着”的写法。
“执著”变成“执着”,倒也不是莫名其妙。繁体字流行的年代,“着”往往写作“著”;等到简体字流行时,“著”“着”的使用变乱。《汉语大词典》和《现代汉语词典》(增补本)并不绝对排斥“执着”,允许两者并存。但正规辞书一般会主张以“执著”为主条,“执着”属于“备选”。故较真一点的话,我以为还是用“执著”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