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披露,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462起。电动车火灾随气温升高呈逐月上升的趋势明显,居民住宅、自建房和沿街门店是电动车火灾高发场所。
本月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如有违反,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最高可罚1万元。新规实施后,北京、西安等地已开出首张罚单。
此外,5月起施行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也规定,不得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可向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本报记者 金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