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2日 星期六
6个重磅大展交出亮丽成绩单 37项配套措施推动“数据条例”落地 43条管理新规发布外商投资环境再优化 800品牌首店  力争今年引入 挑灯看壁画  打卡长安夜
第4版:要闻 2022-01-13

43条管理新规发布外商投资环境再优化

本报讯(记者 张钰芸)为进一步促进和便利外商投资,营造更加高效、透明的投资环境,《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天发布。

《办法》明确,对外商投资项目全面实施告知性备案,强调落实国民待遇,明确保障投资自主权等。同时预留先行先试衔接空间,对浦东新区、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承担国家对外开放先行先试任务的相关区域,预留进一步开放创新空间。《办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外商预留适应调整期。

在昨天下午的新闻通气会上,市发改委副主任彭一浩介绍,《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项目核准和备案是外商投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结合外商投资新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新要求与本市“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制定了共六章43条的《办法》,着力强化寓管理于服务。

他说,《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大幅简化核准材料,全面实施告知性备案。对于核准项目,取消了企业财务报表、资金信用证明、国有资产出资确认文件等附件材料,并且明确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能够实现数据互认共享的文件,不得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供。对于备案项目,明确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将全部备案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即完成备案,项目单位可在线自行打印备案证明。

《办法》强调落实国民待遇,明确保障投资自主权。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的项目,明确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项目核准和备案的范围、方式、流程等均保持一致。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明确由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不得非法干预其投资自主权。

同时突出高效协同管理,体现高水平政务服务。要求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全生命周期唯一项目代码,办理手续、归集信息和共享数据,提高跨部门管理协同性。

今年1月1日,2021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正式实施,在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RCEP协定正式生效,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可以享受到更多开放红利。这次上海又推出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的新举措,获得不少在沪外商点赞。

数据显示,去年上海利用外资主要指标均呈两位数增长,实到外资金额达225.51亿美元,同比增长11.5%,再创历史新高。同时,新设外资企业6708家,同比增长16.6%;吸引合同外资603.91亿美元,同比增长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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