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不少人忙着采购年货,但在购买过年食材的同时也要多个心眼仔细鉴别,情侣蔡某、张某就用廉价猪肉冒充“牛肉”低价销售,骗了不少人。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两人批准逮捕。
2021年6月,蔡某和张某离开老家外出务工,其间蔡某在超市内看到牛肉售价高昂,而猪肉售价则相对低廉,想到自己曾见过有些部位的母猪肉和牛肉外观极为相似,若是用猪肉冒充牛肉出售就可以从中赚取不少利润,心动的蔡某便打起了卖假牛肉的主意。
“我们用猪肉冒充牛肉低价去卖,进价和售价中间能赚不少!”蔡某将自己的“发财大计”与女友张某商量了一番,觉得可行的两人就此操办起了贩卖假肉的“流动摊位”。每天早晚,两人都会装着“牛肉”,驾驶车辆寻找人流量较大的路口以及上海各个集市、菜场周围,摆摊散称零售,而所谓的“牛排”“牛腱子”“牛梅花肉”,实际上均是蔡某事先从商贩处购买的“鲜冻猪宽寸排”“猪腱肉”“猪梅花肉”。
为了吸引顾客,两人会在摊位前摆上写有“安徽黄牛肉、牛排”等字样的标价牌,以低于正规牛肉每斤18至20元的价格对外宣传。遇到有疑心价格的顾客,两人就会以“从老家运过来的、卖的是批发价格、薄利多销”等话术打消对方的怀疑。
处理过的猪肉虽然与牛肉的外观、口感都极其相似,但买的顾客多了难免不被发现差别,因此两人每隔几天就会换地点“摆摊”,直至2021年11月,蔡某、张某两人在销售假牛肉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蔡某两人售卖的假牛肉均检测为猪源性成分。
检察官说法
对于那些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肉类产品,消费者应提高辨别意识,不要被所谓的“超低价格”蒙蔽,不要在无证无照的流动摊贩、食品店购买牛肉、猪肉等制品,尽量到正规商场、菜市场购买食材。
检察官提醒,广大的食品经营者要懂法、守法,用自己的劳动获得合理的利润,切莫投机取巧,以次充好。消费者一旦发现可疑肉品,可保留发票、购买凭证、剩余肉品等,为投诉维权提供证据。
通讯员 徐杰瑛 本报记者 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