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欢
“巨富长”一直被誉为上海最美街区之一,沿街老洋房的人文气息、里巷弄堂的烟火气,使这里成为时尚弄潮儿的聚集地,游客闻名而来的打卡地。然而,最近,在社交平台上,常常能刷到这样的视频:在安福路上,一群头发花白的爷叔带着“长枪短炮”蹲守多时,专门拍摄街上衣着靓丽的行人。对于这种行为,评论区里褒贬不一,有人认为爷叔们拍出了上海的精致与时髦,有人质疑拍摄者的动机,隐忧照片的流向。一时间,“安福路”火了,街拍“老法师”也陷入争议。
街拍是个“舶来品”,起源于国外时尚杂志,本来是一种以轻松、随意、真实为内核的街头文化,宣扬“人人皆可时尚”的新锐理念。后来,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街拍文化都变了味——从素人的闪光瞬间,变成了明星的“斗秀场”、网红的“炒作场”,甚至还牵扯出一些素质问题、道德问题、伦理问题。
面对质疑,有资深街拍“老法师”表示委屈:“阿拉是觉得伊形象好才拍的,又不是丑化伊,这是开心的事情呀。”有一些网红博主并不介意被拍,甚至和老法师们形成“双赢”的关系。在永康路,老法师们的镜头永远在寻找有范儿的摄影对象;而衣着时髦甚至奇装异服的时尚博主,其实也在寻找摄影镜头。但网络上更多的是批评的声音。有网友留言:“我真的很怕周末的安福路和永康路,能绕就绕,明明这两条街上有我很喜欢的店,但被长枪短炮怼的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
对于街拍,大家态度不同。有人专程到安福路打卡,对街拍欣然接受,将其视为街区文化的一部分。有人认为以“老法师”标签化的老人们平日里就是一群拥有摄影爱好的普通市民,和喜欢打卡的年轻人一样,他们在积极拥抱潮流文化。也有人对此排斥,焦虑不安。因此,明晰一个问题至关重要——被拍摄者是否知情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造、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除了肖像权和隐私权,“野生街拍”饱受诟病的一点还有占道,本就不宽阔的路上,为了街拍,摄影爱好者们硬生生围成一片,路人挤在犄角旮旯里才能走过去。
街拍,首先要建立在不打扰他人的基础上。摄影爱好者们扫街时可以先征询拍摄对象的意愿,得到允许后拍摄,以示尊重。网红打卡地不应该和拥挤、混乱、猎奇联系在一起,而是要留给更多人享受的空间。以街拍之名肆意地打扰他人、侵犯隐私,用猎奇的拍摄影响到公共秩序,不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