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翁张老伯向“新民帮侬忙”反映,他去一家“雷允上”药店买药,店员给错药,退款却时隔10天一直没有说法,而店员给出的理由竟是“要等药膏重新卖出后才能退款”。在记者介入调查后,药店严肃处理,终于取得张老伯谅解。
张老伯告诉记者,他的老伴得了带状疱疹,诊治已近尾声,一直涂一种叫“复方多粘菌素B软膏”(规格:15克;生产企业:浙江孚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药膏。最近,药膏用完了。张老伯不愿意为了一支药膏专门跑一趟医院,打算在附近药店里买一支。
4月28日,他拿着这种软膏作为“样本”,来到位于呼玛路415号的雷允上药店。“我和店员明确说清楚就买这种药,结果他们拿给我的是另一种。”张老伯付好款,走出药店才发觉手上的药膏“不对劲”。虽然它也叫“复方多粘菌素B软膏”,厂家也一样,但盒子形状不一致,规格是1克×5包。“我打开一看,里面是一片片类似酒精棉片的小包装,不是牙膏状的。”
张老伯马上返回店里。店员先是说“这种也能用”,后又说“小票都开好了,不能退”。后来店员终于同意退货,把药膏收回,但称要等把这支药膏重新卖出去后,才能把张老伯刚刚现金支付的38元药膏钱退还。
为了拿回退款,张老伯只得留下电话,同意改日再来拿退款。但直到5月8日向“新民帮侬忙”发来求助时,张老伯表示,已经10天过去了,没有接到过一个电话,迟迟没有退款信息。“这不是折腾我这把老骨头嘛。”
张老伯的购物小票上显示,该店名称是上海雷允上北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呼玛药店。
在记者联系后,“雷允上”反馈称,公司作为上海知名药品零售企业,一直合规经营,从未要求员工在退货商品二次销售后再进行退款。此事系当事员工未通过正常处理流程,私自承诺顾客二次销售后再退款。门店经理在知晓情况后未及时制止。公司将对当事员工及店经理严肃处理。
就在记者与雷允上沟通当日,药店已将38元购药款退还张老伯,并取得了张老伯谅解。
公司表示,将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员工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要耐心细致服务好每一位顾客,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本报记者 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