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0日 星期日
夜色掩护散发淫秽卡片 这样的男友还能交吗? 落户姑姑承租的公房,能分征收款吗? 捏造债务只为让妻子“净身出户”
第16版:新民法谭 2023-07-07

落户姑姑承租的公房,能分征收款吗?

市民求助:

张女士是知青子女,落户在姑姑承租的公房内。最近,姑姑承租的公房遇征收,因叔叔父子俩的户口也在姑姑承租的公房内,姑姑与叔叔因征收款分割闹得不可开交,但无论姑姑还是叔叔,都认为张女士无权参与动迁款分割,所有征收款都应在他们两个家庭之间分割。张女士将姑姑一家五口和叔叔父子二人告上法庭,最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女士祖父张老先生在上海有一套承租公房(以下简称系争公房)。张老先生有三个子女,长子张老大,即张女士的父亲;长女张某,也就是张女士的姑姑;次子张某某,也就是张女士的叔叔。上世纪七十年代,张老大去了南昌,其间生育了张女士。1994年11月18日,张女士的户口从南昌迁回上海,落入系争房屋,回沪后搬入系争房屋居住。姑姑张某与徐某某结婚,生育女儿小徐,小徐长大成人后,与朱某结婚,生育小朱。张某一家五口的户口均在系争公房。张某某婚后户口迁出,2001年10月,与其子小张的户口一同回迁系争房屋。1989年8月,张老先生过世,系争房屋承租人变更为张某。

张女士一直在系争房屋居住,后小徐长大,两人常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张某都是站在自己女儿一边。张女士无法再继续在系争房屋居住,只得搬出借房居住。

2022年9月,系争公房被纳入征收拆迁范围,张某作为承租人和征收单位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拟获得征收补偿款770万余元。张某某认为,自己家有两个人户籍在册,应该分到征收款的三分之一;张某认为自己一家有五个人在系争房屋居住,应该分到征收款的七分之五。他们还一致认为,是张某把系争房屋借住给张女士,所以张女士不应该参与征收款分割。对此,张女士不予认同。

律师帮忙:

张女士通过他人介绍找到我们咨询。我们全面了解案件情况,认为张女士肯定是可以作为同住人参与征收利益分割的,至于能分到多少,主要看法院最后认定同住人的人数。张女士系依照政策回沪的知青子女,且长期在系争房屋居住,无疑具备同住人资格;叔叔和姑姑两个家庭的成员,除姑姑是系争房屋承租人外,其他人员应该考虑他们是否“他处有房”,以及是否在系争房屋居住一年以上。

张女士委托我们代理诉讼维权,把叔叔、姑姑两家七名被告诉上法庭,要求依法分割系争房屋的征收补偿款。我们律师团队经过详细调查,走访了多家单位,搜集到关键证据,证明以下事实:叔叔张某某一家早在2001年7月就与拆迁方签订了《上海市拆迁货币化安置协议》,该协议约定,被拆迁房屋为公房,被安置人为张某某和小张。姑姑张某的女婿朱某虽户口在册,但未在系争房屋居住过,小朱系未成年人,也未在系争房屋居住过。根据以上事实,我们向法院提出叔叔父子俩享受过征收利益,不属于同住人。朱某没在系争房屋居住过,他和小朱也应排除在同住人之外,系争房屋的征收补偿利益应该在原告和张某、徐某某、小徐四人之间合理分割。法院最终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判决张女士获得了征收补偿款190万余元,维护了张女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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