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2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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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版:上海新闻 2024-04-02

离岸业务首条税收优惠政策试点

在上海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先行先试,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

本报讯(记者 宋宁华)从昨天开始,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正式试点。该项举措将成为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实现更高水平对外贸易的重要举措。

根据今年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通知,从2024年4月1日起到2025年3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新政实行的首日签订了第一份离岸转手买卖合同,“受益于离岸转手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政策,预计一年能享受税收优惠800万元左右。”有关负责人表示。

浦东新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离岸转手买卖免征印花税新政,是我国针对离岸业务发布和实施的第一条税收优惠政策。它在上海先行先试,这意味着我国对离岸税制的探索和实践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印花税虽然是“小税种”,但该项优惠举措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吸引更多投资者汇聚自贸区,带动自贸区离岸业务发展,成为自贸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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