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02日 星期三
扎根基层调研 精选提案赴会 龙创设计 脱颖而出 五问骑手交通违法 坚持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是“赔偿”而非“补偿” “护佑”者行动启动 配齐“黄金三角”创业四年破局 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
第1版:一版要闻 2025-02-26

是“赔偿”而非“补偿”

凌云

2月24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乘坐吉祥航空航班时,收到的坚果包竟已过期10天。对此机组承诺给予补偿,但前提是要乘客签署保密协议。昨天,吉祥航空对此事作出回应,称公司为弥补服务过失已迅速启动应急处理机制。航班抵达后,工作人员立即向旅客致歉,并提供每人1000元的服务补偿金。

吉祥航空在这份回应中,并未提及乘客所反映的“不签保密协议不得离开”的情况,且将1000元定义为“服务补偿金”。在社交媒体上,有网友觉得保质期180天的食品,过期10天问题不大,补偿1000元都相当于免费飞了,但签保密协议不太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航空公司给乘客发放过期食品,本身就有赔偿义务,赔偿标准是价款10倍的金额,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赔偿。因而,乘客拿到的1000元不是补偿金,而是赔偿金。

一字之差,意义迥异。在法律上,赔偿源于违法行为,带有惩罚性;补偿则通常指因某种合法行为或正当事由,如合同约定、法律规定或政策调整等,导致一方当事人遭受某种损失,而由另一方当事人给予经济上的弥补或平衡,更多是基于公平、合理或政策考虑。吉祥航空只提“补偿”,不提“赔偿”,有避重就轻之嫌。

除了公布赔偿事宜,吉祥航空也应对事件开展详尽调查,找到原因并公开致歉和说明,以安消费者之心。消费者今后如遇类似情况,也不要轻易签订保密协议等,而是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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