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400米路车开32分钟 小区高层灭火器“断层式”缺位
第7版:帮侬忙 2025-02-27
有些楼栋仅在个别楼层“零星”摆放

小区高层灭火器“断层式”缺位

金谷苑4号楼内,只有 1、5、10、15层楼道内配备灭火器

万华小区狭长楼道未配灭火器 徐驰 摄

万华小区十五号楼底楼设置消火栓箱和灭火器箱

2月12日,本报7版刊登《6年了,小区消防设施为何还是“老样子”?》,报道浦东新区环球翡翠湾花园小区消防设备长期处于瘫痪缺位状态,引发了广泛社会关注。近日,“新民帮侬忙”栏目又接到长宁区金谷苑和万华小区的多位业主反映,称小区高层居民楼内手提式灭火器配备严重不足。部分楼栋仅在底楼、5楼、10楼、15楼等少数楼层配灭火器;还有些楼栋仅在底楼和顶楼的楼道处“零星”摆放。

灭火器“断层式”配置让业主们忧心忡忡:“一旦发生火灾,居民无法及时在本楼道取用灭火器灭火,后果不堪设想!”

灭火器层层缺

居民提心吊胆

记者走进长宁区长宁路476弄金谷苑小区,4号、6号和8号三栋18层高楼映入眼帘。4号居民楼内,“二梯十户”的布局让公共空间略显局促,走廊蜿蜒曲折。底楼电梯入口对面的墙面上,高高挂着上锁的消火栓箱,下方红色灭火箱内放置着两只手提式灭火器。

跟随业主刘先生乘电梯来到12楼,这里仅有消火栓箱,不见灭火箱和灭火器的踪影。刘先生介绍,小区建成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初每层都配备了灭火器,但随着时间流逝,灭火器逐渐老化、过期,无法正常使用。去年,经业主多次反映并召开业主大会后,物业仅在1楼、5楼、10楼和15楼楼道安置了手提式灭火器,其余楼层至今仍未配备。

记者搭乘电梯逐层查看,除上述楼层外,其他楼道确实空无一物。业主刘先生指着12楼空荡的消防箱苦笑:“难道火灾还要先背楼层表?真要出事,逃命都要争分夺秒,再跑上跑下找灭火器?根本来不及!”

随后,记者来到万航渡路1523弄万华小区。小区由两栋18层高楼组成,同样是“二梯十户”格局。踏入15号楼门厅,能看到公共楼道摆放的消火栓箱和消防箱。乘电梯来到高层,发现公共走道并不宽敞。楼道里虽悬挂着消火栓箱,但部分箱体的箱门和门锁已锈蚀,能否正常开启使用存疑。

家住15楼的李先生回忆,他入住小区10年来,上下相邻楼道从未配备过手提式灭火器。“高层最怕着火,少了这层保障,心里实在不踏实。”李先生说,前些年有邻居家油锅起火,居民们至今心有余悸。当时火苗蹿起,众人慌乱中跑遍楼层却找不到灭火设备,差点酿成大祸。

物业居委回应

积极协商解决

属地华阳路街道华一居委会社工表示,金谷苑小区1994年建成,4号、6号和8号楼为高层,共552户。接到业主增配灭火器的诉求后,从去年开始,居委、物业和业主代表多次召开协调会,并在部分楼道增设了灭火器。“居委就高层住宅楼消防灭火器的设置规范,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请教过,目前正在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研判。后续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负责该小区物业服务的都佳物业郑经理介绍,居民楼每层公共区域面积约70平方米。2011年小区改造时,楼道内配置了消火栓和消防喷淋设备,但未每层配备灭火器。现行按“整数层”配置,未“逐楼”配备的方案,是去年9月左右经业主大会同意,由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及属地职能部门共同见证讨论拟定的。“现在业主要求每层都配备灭火器,我们研究过法律法规,没有找到强制性规定。而且增设灭火器涉及成本、维护等问题。所以,我们会进一步与业委会沟通,召开业主大会,听取广大业主意见。”

万华小区同样由都佳物业管理。郑经理称,万华小区建于1992年,由两栋18层高楼组成。目前,底楼、电房、配电房、屋顶、泵房和地下一层等区域配有手提式灭火器,2至17层居民楼内未逐层摆放。楼道公共面积约40平方米,接到居民反馈后已记录在案,后续物业会与居委会和业委会商讨推进方案。

消防部门普法

建议“按需配比”

高层居民楼内究竟该如何配置消防灭火器?记者就此采访了消防部门。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当住宅楼每层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时,应配置1具1A(该灭火器的灭火性能级别为1A,即能够扑灭一定规模的A类火灾,如木材、纸张等固体物质火灾)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平方米,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消防部门指出,从金谷苑和万华小区的实际情况看,两小区每层楼道内的公共区域面积分别为70平方米和40平方米,虽未达到100平方米,但现有“每5层楼设置”和“17层楼层层空缺”的配置,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消防部门建议,应根据楼层的公共面积之和,来“配足”灭火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具体来说,金谷苑小区内,两层楼道面积相加为140平方米,至少每两楼要配备灭火器;万华小区内,三层楼道公共面积共计120平方米,至少每三层楼需配备灭火器。“相关属地管理部门和小区物业应按要求折算比例,在楼道内增配灭火器。根据法规,属地公安部门可上门检查,一旦发现不合规情况,将开具监督检查记录单,要求及时整改。”

此外,消防部门强调,增设灭火器后,日常维护管理也不容忽视:灭火器应安置在灭火器箱内,避免阳光直射造成损耗;关注正常使用周期,防止过期仍在“服役”;一旦发现灭火器过期或损坏,应及时更换。“一方面,建议属地加强执法力度;另一方面,各方应更加重视小区消防安全。”

灭火器何时才能增设到位?消防安全隐患何时能彻底消除?“新民帮侬忙”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本报记者 徐驰

记|者|手|记

消防安全无小事

莫让隐患成大祸

连续两次采访,记者触目心惊。

第一次,浦东新区环球翡翠湾花园:在物业发现“消防设备处于完全瘫痪状态”后,六年竟没有启动任何修缮工程。

这一次,长宁区金谷苑和万华小区:多幢两梯十户的高层住宅楼里,灭火器配置严重不足。

隐患为何丛生?症结到底在哪?面对记者的刨根问底,有些人“面露难色”:更新修缮、维护保养……样样都要花钱,物业公司“捉襟见肘”、维修基金“想动却难”。就这样,在“能省就省”“少找麻烦”的心理驱动下,“小问题”拖成了“大危机”。

消防安全,关乎生命;生命安全,一失万无——对于这件“极重要”的“头等大事”,该花的钱必须要花,是一分一厘都不能少的。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小区的“三架马车”就必须扛起应该扛起的责任:居委会有没有回应关切、推动整改;业委会有没有做好征询、善用资金;物业有没有重在日常、即知即办。

各方知责、各方履责、各方尽责——这才是小区“长治久安”的根本之道。

徐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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