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翔
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首次披露:2024年,检察机关核准追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34人。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也提及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强调“落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原则。
今年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就惩治未成年人犯罪提出了相关建议。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建立分级追责机制,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年龄从14周岁降低至12周岁。然而,也有人担忧,这样会对未成年人造成过度惩罚,不利于他们健康成长。
解决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能仅局限于对犯罪本身的惩处,更重要的是通过预防、干预和教育,来减少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兵器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数控加工中心操作工彭小彦希望检察机关能推动健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以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分级干预矫治的核心,在于“分级”和“矫治”。分级意味着要根据罪错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干预措施;矫治是分级干预矫治机制的关键环节,专门学校作为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场所,应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完善分级干预矫治机制。
年少不是“免罪金牌”,没有惩罚就没有警示。同时,有关部门也应通过预防、干预和教育,让他们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