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硕
债券投顾业务的监管在近期持续加强。
3月13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顾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投资顾问机构从业人员不得代替客户自营账户达成交易,不得引导或安排客户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非市场化发行等违法违规活动。
另外,有业内消息指出,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于近日就《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则》(下称《管理规则》)在业内征求意见。
《管理规则》核心内容包括明确展业边界,严禁控制操作客户账户或代客决策;强化关联交易与利益冲突管理;设置风险“防火墙”,加强集中度、偏离度管理及交易监测;明确业务推广及服务过程中的禁止行为等。
证券公司开展的债券投资顾问业务与股票投资顾问、基金投资顾问类似,是证券投资顾问的品种之一。
一直以来,债券市场以专业机构投资者为主要参与者,但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如中小银行和信托公司由于投资能力有限,有寻求投资建议的需求。在此背景下,券商的债券投顾业务受到上述中小金融机构的青睐。据媒体去年三季度不完全统计,目前常态化开展债券投顾业务的券商约有20家,总规模约1万亿元,其中前5家券商的市场份额占比超80%。
2024年9月,因部分证券公司在开展服务于中小银行的投顾业务过程中,存在控制客户交易,将自营、投顾等业务混同运作,通过变相“资金池”在不同账户间调节收益以及利益输送等问题。交易商协会约谈了投顾业务规模较大的主要证券公司,并要求证券公司对投顾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在规定时间内向协会报告自查情况,提交全部投顾协议。
此次监管的加强主要围绕防范利益冲突、规范业务操作及强化风险隔离展开。
其中,交易商协会和中证协均明确禁止投资顾问机构从业人员代替客户自营账户达成交易,或引导客户参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活动。中证协《管理规则》进一步规定,券商仅能提供投资建议,严禁接受客户资金委托、控制操作账户或代客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