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美国土安全部威胁取消哈佛大学招国际生资质 19岁病患精准脑控玩“王者” 首轮日美贸易谈判 形式大于内容 鸟类“大食堂”为何架起防鸟网?
第8版:综合新闻/国际新闻 2025-04-18

鸟类“大食堂”为何架起防鸟网?

崇明检察院公益诉讼 推动破解“人鸟争地”难题

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的关键驿站,每年过境、停留的鸟类总量达百万只次。然而,栖息地周边的农田、鱼塘因鸟类觅食频繁遭受损失,农户为保护收成架设的防鸟网线却导致大量鸟类伤亡。

崇明东滩“人鸟争地”的矛盾由来已久,本报此前曾多次专题报道。如何平衡生态保护与民生利益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这也引起了崇明区检察院的关注。近日,崇明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办案,在专家研讨、公开听证后,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协同相关行政机关推动生态保护与农业发展双向奔赴。

专题研讨

随着崇明东滩生态环境显著改善,越冬候鸟种类和数量持续增加,它们在迁徙过程中将周边农田、果林、鱼塘视为“大食堂”。据统计,农户因鸟类侵害,平均减产5%—10%,严重的可能造成减产20%。为防止损失,农户在没有科学指导、统一标准规制的情况下,自行架设细密防鸟网线,导致大量鸟类缠网死亡。崇明区检察院前期调查发现,靠近保护区2公里的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架设的6万平方米防鸟网上挂有40余只鸟类尸体,包括珠颈斑鸠等“三有”保护动物。

“防鸟网线对鸟类有什么危害?如何制定防鸟网线的生产标准和使用规范,才能尽可能减轻对鸟类的伤害?”今年2月,崇明区检察院在保护区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专家学者和市人大代表、东滩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野鸟保护志愿者共同研讨。

上海市人大代表王愫怡表示,鸟类被防鸟网缠住后挣扎受伤甚至死亡,长此以往会严重影响生态平衡。此外,防鸟网线多为不可降解材料,随意丢弃也会带来环境污染。

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马志军教授认为,国内防鸟网线生产缺乏统一标准,建议强制采用显眼的黄色或红色网线,规范网孔大小与材质,同时结合声光驱鸟技术降低伤害。

专家建议从标准制定、执法强化、法律修订三方面系统施策,破解防鸟网线监管碎片化问题。结合研讨内容,崇明区检察院委托上海海洋大学王成辉教授起草了《农业生产中的防鸟网线生产标准和使用规范》,为科学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公开听证

今年3月28日,崇明区检察院召开案件听证会。农作物生产集团负责人表示面临两难:“公司5万余亩永久基本农田须完成粮食生产任务,无法大规模让渡土地供鸟类觅食。传统防鸟线降损仅53%,且存在误伤鸟类风险;无人机驱鸟、声光技术成本远超农户承受能力。”

乡镇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保护野生鸟类,村级网格员每周巡查5次,并培育了“鸟哨”非遗传承人。同时,对野鸟保护实行数字化监管,开发小程序,试点“数智治理积分制”,因地制宜开展观鸟旅游、生态研学等,鼓励村民参与护鸟行动。

上海市人大代表、市河蟹行业协会会长沈竑发言指出,建议探索区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等机制。

长效治理

崇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尽管农户架设防鸟网线多出于生产防护目的,但客观上导致了鸟类的伤亡。《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规定,禁止以农林生产防护为名违法猎捕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规定,在湿地范围内从事种植、水产养殖等利用活动,应当避免改变湿地的自然状况,并采取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伤害鸟类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湿地生态环境,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目前,崇明区检察院已制发检察建议:依法履行野生动物保护和农业生产管理职责,通过技术指导、日常巡查、宣传教育和开展执法行动,对农业生产中使用防鸟网线造成鸟类伤害的情况加强监管。同时,兼顾公共利益和农户利益,检察机关将积极推动相关部门探索实施区域野生鸟类保护致害补偿政策,争取鸟类友好型农业发展政策尽快出台。相关行政机关可联合研究评估《农业生产中的防鸟网线生产标准和使用规范》是否可行,若条件成熟,应积极推动相关标准规范的出台。

潘春伟表示:“检察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区检察院将强化与区各行政机关的协作,引导各方以科学化手段化解‘人鸟矛盾’,写好候鸟保护的‘后半篇文章’。”

本报记者 解敏

通讯员 程竹松 王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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