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炳揆
朋友G告诉我,他的两个孩子迷恋网络游戏,每天写完作业就不离手机或iPad,吃饭、如厕,直至上床睡觉。G和孩子的妈妈不知和他们讲了多少遍道理,立下规矩,如每天不能超过一小时等,都不管用。最终,他们诉诸“物质刺激”。G当过几年中学教师,现在是某私营企业业主,他和孩子们约定:当他们满18周岁,他们每人可以获得一万五千元的奖励,条件是他们现在就必须远离网络游戏,一旦违反,就全额取消奖励。G说,孩子们听到这个奖励都十分兴奋,12岁的大儿子说,他将来上大学的零花钱足够了,比他小一岁的妹妹说她将把钱存入银行,希望赚取利息。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G说,10岁左右的孩子还不能真正懂得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会耽搁学业。他要趁孩子们觉得一万五千元是一笔“大钱”的时候,就和他们讲定条件,尽早使他们的生活回到正常轨道。“要‘贿赂’,就得趁早,”G调侃道,“如果在16岁时和他们讲一万五千元,他们会觉得那点钱算不了什么,还会和你算利息呢!”
父母对孩子搞物质刺激不是新鲜事。我读小学时,一位同学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算术测验经常不及格,某日,他下课后在学校隔壁的店买了一角二分一支的大雪糕吃,说是算术课的期中考试及格了,父亲奖励了5角钱,在上世纪50年代,5角钱作零用是很奢侈了。改革开放后,父母奖励考上重点大学的孩子“出国游”更是屡见不鲜。
G的“贿赂”传开后,朋友中有人反对。他们认为,应当让孩子通过自身的经历来体会到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但是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时有所闻父母给孩子钱,鼓励孩子做家务。我一位朋友的公司曾经为戒烟的员工发奖金;保险公司对于没有“出险”的车降低保费——诸如此类,很难简单地归类于“贿赂”。
我去美国探亲时和一位邻居有过一次有趣的交谈,她尝试过各种方法使孩子远离一些不良的社交软件。起先,她是明令禁止:“不行就是不行!”但她很快发现自己还是不放心,经常蹑手蹑脚地走到孩子身后去查看;后来,她在孩子手机的设置上动脑筋,使一些功能不工作,结果发现,孩子手段更高明,总有办法绕开父母设置的控制。
最后,她和孩子“交易”,如果他答应15岁前不用这款社交软件,他就能得到一辆电动自行车,孩子非常爽快地答应了。她的孩子整个暑假都没有碰这款软件,他还发现孩子有了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他更独立了,也更具有责任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