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里私搭的阳光房 受访者供图
“整个院子都被封成一间阳光房,强光反光刺眼,还存在安全隐患。”多位市民通过“城管局长接热线”行动反映,松江区新桥镇新南路501弄小区一户一楼居民,在自家院内私自搭建巨型阳光房,严重干扰楼上住户正常生活。城管查实后出具限期拆除决定书,可房主却玩起了“躲猫猫”,刻意失联,拒不履行拆违义务。
“巨无霸”,内搭淋浴房
新南路501弄是建成20年的老旧小区,绿化条件较好,部分一楼户型附带独立小院。自去年下半年起,有居民发现,一户一楼业主在院内动工搭建阳光房。
“大量铝合金建材被运到楼栋门口,短短几天就搭起阳光房框架。”小区居民介绍,房主将整座院子封闭起来,建起长达十余米、高度超两米的巨型阳光房,还在阳光房内部添置了浴缸等卫浴设施,打算改造成阳光淋浴房。
“房主楼下搭违,可以尽情享受生活,阿拉邻居遭了殃。”这座玻璃阳光房完工后,给邻里带来不小困扰。玻璃屋顶如同巨大反光镜面,阳光照射产生强烈反光,楼上住户受眩光影响,被晃得睁不开眼,难以正常生活。同时,阳光房两米多高,顶部距离二楼窗户过近,不仅遮挡晾晒空间,还形成攀爬落脚点,带来突出的治安隐患。
“躲猫猫”,逃避拆违处置
接到居民反映后,执法人员随即前往小区核查。该构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认定属于违法建筑。执法部门随即向当事人开具《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对阳光房进行拆除。
然而,案件处置过程却一波三折。新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徐雯介绍,当事人前期配合调查后,便以回老家养病为由离开上海,之后长期失联。电话无法打通,邮寄文书无法送达,信息沟通渠道中断,文书送达工作受阻,一度令执法陷入僵局。
面对当事人刻意“躲猫猫”逃避拆违处置,执法部门恪守法定程序,全过程留痕取证。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全部失效后,执法队一方面在小区公告栏张贴文书,另一方面在松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充分保障当事人法定权利,为后续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夯实法律基础。
坚决治,新增违建“零容忍”
虽然当事人经催告仍拒不自行拆除,但拆违并未就此搁置。执法队依法向区政府申请实施强制拆除,并在强拆决定公告期满后,依法进行拆除工作。
拆除当日,新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司法所、居委会等多部门联合到场。现场拉起警戒,施工人员按预定方案进场作业,全程启用多台执法记录仪记录全过程;司法所、居委会等工作人员现场做好政策解释与秩序维护,拆除工作平稳有序。随着施工推进,这间近30平方米的铝合金玻璃阳光房被依法全部拆除,院落恢复原貌,楼上居民的困扰终于得以化解。
新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表示,辖区对新增违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为了从源头遏制违建,执法推行责任区包干勤务模式,由执法队员分片包干,提升违建主动发现能力;与此同时,深化物业“管执联动”,在业主装修登记阶段前置普法,提前防范私搭乱建。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