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冯曦慧 胡嘉俊 记者 袁玮)用人单位主动向你抛出“橄榄枝”,对方给的工作岗位不仅薪酬高,还能免费享受专车接送服务;“形象升级”全报销!面试官认为你的外形欠佳,需要去整形机构“精加工”一番才能入职,并提出整形费用由公司全额报销。近日,长宁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高薪工作”诱骗求职女性接受整形手术的团伙诈骗案,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手法新颖,受骗人数众多。
犯罪嫌疑人谢某通过美容中介与某整容机构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如有谢某介绍的客户接受整容手术,则谢某可按医疗费用的65%提成。今年2月至5月间,谢某伙同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任某等人虚构“高薪招聘”,通过犯罪嫌疑人徐某、王某、沈某某、章某某等招募应聘人员,后谢某、刘某某、任某等人以被害人需要整容才可获取“高薪工作”为由,诱骗被害人前往该整容机构手术,并代为办理整容贷款手续,其间还向被害人谎称手术费用可以报销或可用未来工资抵充等。被害人整容后,并未获得所谓的“高薪工作”,部分被害人意识到上当受骗后向警方报案。经查,上述犯罪嫌疑人从中获利共计55万余元。
在本案诈骗过程中,犯罪团伙以“高薪招聘”为诱饵,向被害人许诺整容费用全额报销,使得被害人产生“免费整容”的错误认识,诱骗被害人前往指定整容机构接受整容手术,从中获取高额回扣。首先,“招聘人员”通过招聘网站、网络群组群等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以丰厚薪酬的工作岗位将被害人从外地诱骗至上海。接着,“面试官”对被害人面试,提出“升级形象”的意见,要求被害人整容,否则无法获得工作机会。然后,“经理”陪同被害人前往指定整容机构面诊,私下与整容机构约定好整容项目,整容机构再对被害人报价。第四步,“经理”向被害人许诺,整容费用由公司全额报销,诱骗被害人接受整容手术,并为其办理网络贷款。最后,被害人接受手术后,“招聘方”从该整容机构获得高额回扣,就不再与被害人联系。
长宁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目前已依法先后对谢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检察官提醒,求职者要警惕招聘方在用工前的收费行为;识别以高薪为诱饵的附加条件招聘套路;充分核实用人单位资质;重视合同,注意留存各类书面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