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 方翔 潘高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是与居民健康相关卫生服务事件的记录,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文件记录。”昨天,市政协委员叶强说,目前本市居民对健康档案的知晓率低、电子健康档案数据质量堪忧,还存在只建不用的现象。电子健康档案没能发挥在健康评估、健康管理、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应有的作用。他在提案中建议,制定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应用规范,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长三角城市间的共享和应用。
体检信息
未能进入健康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是居民享有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体现,叶强委员在调研中发现,上海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务实”应用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居民对健康档案的知晓率低 从课题调研的数据来看,仅有16.8%的调查对象认为健康档案信息就是就诊信息。
■电子健康档案数据质量堪忧 主要体现在:关键健康信息的缺失、重要健康信息存在逻辑错误,而且没有统一的标准或者规范。居民身高、体重指数,生活行为习惯的信息缺失比较多;逻辑错误主要体现在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其管理信息中非药物治疗措施、健康教育方案没有针对性,和个体基础信息不匹配。比如不管患者是否吸烟、饮酒,健康宣教内容均是戒烟、禁酒等;居民健康体检信息和民营医疗机构诊疗记录不能进入健康档案,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电子健康档案存在只建不用现象 信息不能共享,更新不及时,市级平台虽然提供了三级医疗机构诊疗数据的推送,但由于区级平台功能不完善,或者区级层面没有需求,跨机构的诊疗信息不能传入档案;签约管理的病人太多,家庭医生没时间了解或在服务过程中浏览健康档案。
务实推进
电子健康档案应用
叶强委员建议:加大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的宣传,引导居民通过不同渠道查询、了解个人健康状况,提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健康档案的调阅浏览,不仅局限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三级医疗机构也应有途径可以查询。
“制定并下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应用规范,明确不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职责,规范电子健康档案的内容,强化电子健康档案的管理,优化电子健康档案的服务,制定相关考核指标体系,务实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应用。”
“把民营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机构健康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在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实现在长三角城市间的共享和应用。”叶强委员表示,家庭医生签约,要求首先为签约居民开展健康评估,健康档案是健康评估重要的数据来源。诊疗服务过程中,同样需要通过健康档案了解居民既往史、药物过敏史、不同诊疗机构的用药履历、检查检验结果。建议分析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的利用情况(调阅频率),把健康档案的应用作为签约服务费考核的内容。
“区级政府应加大投入,完善基于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把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区级政府考核,推进上海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同质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