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触礁的婚姻 探索网络消费领域保护新模式 “银发盾牌”10年助老超2万人 让房给叔叔一家自己搬出,却分不到征收款,合理吗? “小三”为上位网购B超单假怀孕
第15版:新民法谭 2023-09-01

让房给叔叔一家自己搬出,却分不到征收款,合理吗?

市民求助:

翟女士原居住在爷爷承租的公房里,2000年3月,叔叔、婶婶从外地回沪,翟女士出于亲情,毫不犹豫便将房屋迁让给了叔叔一家。没想到,爷爷承租的房屋遇到征收,叔叔一家竟以翟女士没有在被征收房屋中居住为由,对翟女士要求分割征收款的请求置之不理。

翟女士的爷爷翟老先生育有两子,分别是大儿子翟先生和小儿子翟某。上世纪60年代,翟某去了安徽,与同在当地的上海姑娘尚某结婚,育有女儿小翟,后小翟又育有女儿小肖。翟女士的爷爷原有一套私房,翟某去安徽后,该房就由爷爷、翟女士及其父母共同居住。1996年8月,该房遇到动迁,动迁方为其安置了两套公房,因被拆迁房屋中的原始居住人有四个,故两套安置房其中一套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的受配人是翟老先生和翟女士两人,承租户名是翟老先生;另外一套房屋的受配人是翟女士的父母,承租户名是翟女士的父亲翟先生。1996年10月,翟女士就将户口迁入系争房屋,并搬来与爷爷同住。2000年3月,叔叔一家回沪居住,翟女士搬出系争房屋。2015年4月,翟老先生过世,系争房屋的承租人没有变更。

2022年11月,系争房屋被征收拆迁,该户拟获得征收安置补偿款项共计人民币340余万元。征收时,系争公房中共有5人的户口,分别是翟女士、翟某、尚某、小翟、小肖。在协商征收款分配时,翟女士要求自己应该分到系争房屋征收款的五分之一即68万余元。没想到翟女士的要求被叔叔一家严词拒绝,翟某认为,翟女士把房屋迁让给自己一家后,就未在系争房屋居住过,因此翟女士无权分割征收利益。叔叔一家的说法令翟女士难以接受。

律师帮忙:

翟女士经人介绍找到我们咨询。在全面听取了翟女士的陈述后,我们认为翟女士要求分割系争房屋征收款的五分之一的要求偏低,其应该分到征收款的四分之一。首先,翟女士是系争房屋的原始受配人。上海高院关于审理公房居住权纠纷案件的意见就明确:对于原始受配人,一般不轻易认定其公房居住权利的丧失。对于原始受配人长期不实际居住系争房屋的情况,应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服兵役、服刑等原因,长期不实际居住的,不能就此认定其丧失系争房屋的居住权益;具体到本案,翟女士虽然将房子迁让给叔叔一家后长期不在系争房屋内居住,因其原始受配人身份,不能认定其丧失了系争房屋的居住利益;其次,翟女士从1996年10月至2000年3月长期在系争房屋居住,成年后仍在该房居住,从这一点看,翟女士也应被认定为共同居住人;最后,小肖系未成年人,也没有在系争房屋居住过,故小肖也不属于同住人。翟女士应主张分得征收款的四分之一而非五分之一。

后翟女士委托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征收补偿利益。我们律师团队调取了系争房屋的《住房调配单》,证明了翟女士确系系争房屋的原始受配人。法庭采纳了我们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判决翟女士获得征收款85万余元,翟女士的诉求全部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上海市创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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