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一份建议十个问题
第10版:十问平台 2021-03-15
在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的春天

一份建议十个问题

金姬

在北京市朝阳区街头,外卖送餐员在雪中骑行。

不少网约车平台都出现了预估价小于实际支付价的情况。

成都首个快递员快递爱心驿站开放后,成为了不少快递员、外卖员休憩、进餐和娱乐的场所。

货拉拉女孩跳车事件,看似极端个案,其实和平台的政策脱不了干系。

1、平台与消费者是什么关系?

2、平台App 中默认消费者开通了哪些收费项目?

3、平台对消费者是否存在区别定价?

4、平台与从业者(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是什么关系?

5、平台为从业者提供了哪些保障?

6、平台对从业者工作标准有哪些制订依据?

7、平台与商户是什么关系?

8、平台收取商户佣金的依据是什么?

9、平台要求商户提供促销补贴的依据又是什么?

1 0、平台应该承担哪些社会责任?

记者|金 姬

前有饿了么外卖小哥自焚讨薪、后有长沙女孩货拉拉跳车坠亡……随着外卖、网约车等内容成为很多人生活中的必要组成部分时,提供这些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不仅是商业公司,也需要担负相应的社会责任。

平台经济在我国互联网经济中的比重愈来愈高。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1)》,2020 年我国提供生活服务的共享经济规模为16175 亿元,是我国共享经济中最大的部分。与此同时,共享经济服务提供者已高达8400 万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供生活服务的共享经济中,网约车和外卖平台又在其中占了大头。2020 年网约车客运量占出租车总客运量的比重约36.2%,人均网约车支出占出行消费比重为11.3%;2020 年人均在线外卖支出在餐饮消费中的占比达16.6%。

试想一下,这样大体量的平台经济一旦失控,后果可说是不堪设想。

因此在今年两会上,有关规范网约车和外卖等相关平台的建议纷至沓来。其中,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上海市委副主委、浦东新区政府副区长李国华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大保护平台经济领域相关主体的建议》,直击平台经济的软肋。

参与这份建议调研的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教师邱婕对《新民周刊》表示,在拥有大量资本和专业法律团队的平台面前,商户、消费者和从业者(骑手或司机等)都是弱势群体,这是亟需解决的窘境。李国华委员及其调研团队给平台发出了十大“灵魂拷问”,也许需要全社会给出解决方案。

被“杀熟” 的消费者,可以对抗平台吗?

邱婕曾经在课堂上和同学做过一个实验,大家同时打开某电商平台输入某款大牌手机,跳出的页面第一项产品,价差高达两千元。因为这款电商平台背后的大数据,已经通过每个消费者平时的购物习惯,推算出他能接受的价格。

这样的情况在网约车和外卖平台也存在。

有网友爆料,2017 年10 月,在与几位同事一起在杭州出差,使用某网约车平台服务时,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当时他们约了两辆专车从杭州西溪喜来登酒店同时出发。他们前往客户的公司,因为路线一致几乎同时到达,但最后付款时,他付了35元,而同事只付了25 元,而两辆专车的收费标准是一样的。

2020 年12 月17 日,一篇名为《我被美团会员割了韭菜》的文章根据自己点外卖的经历写道,在美团上的同一家店铺,用同一个配送地址,在同样的时间点单,会员比非会员的配送费更高。其怒称,本以为开通外卖会员会省钱,但附近几乎所有外卖商户的配送费都比非会员高1 元至5 元。

一时间,“美团被爆杀熟外卖会员”迅速发酵。网友们纷纷“控诉” 美团对老会员的差别对待:配送费更高、同一家店吃两三回就涨价、开通了会员反而满减金额减少,甚至续个会员费都感受到了美团的“喜新厌旧”。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公开表示,同一平台针对不同的消费者制定了不同的价格,这种方式的大数据“杀熟” 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迄今为止,没有一家平台承认“大数据杀熟”。

李国华委员及其调研团队希望平台能够回答三个问题: 平台与消费者是什么关系?平台App 中默认消费者开通了哪些收费项目?平台对消费者是否存在区别定价?

“如果平台只是促成消费者和商户之间的交易的居间方,它为什么可以制定交易流程的所有规则?” 邱婕追问。

事实上,并不是每个消费者都会认真看App 上的《用户协议》,开通会员也好,自动扣款也罢,不少消费者其实是稀里糊涂的。更郁闷的是,这年头,货比三家都可能成了“奢望”,因为一些领域可能只有头部两家企业可选。如外卖平台的饿了么和美团,有谁会那么有空,在点单的时候不同平台来回比价呢?

一些平台为了吸引顾客,也玩起了数字游戏。

有用户指出在使用美团外卖和美团买菜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美团应用开通金融服务美团月付。该用户表示,之前收到了一条短信,提示他有贷款记录贷款100 多元,每月额度300 元。据美团投诉客户经理称,“大多数人都开通了300 元月结账单,这是对优质客户的默认服务。” 消费者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就莫名奇妙贷了款,逾期后还可能影响征信记录。面对这类情况消费者还常常维权无门。

外卖平台如此让人揪心,网约车平台也问题不少。

前不久,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孙金云及其团队通过“亲身体验”,在调研的五座城市中,花5 万元,收集了常规场景下的800 多份样本,发布了《2020 打车软件调研报告》。他发现,“熟人”比“新人”打车更贵,苹果用户打车比安卓用户收费更高。

与此同时,不少网约车平台都出现了预估价小于实际支付价的情况。其中,上海网约车成为了实际价格与预估价差异最大的,比值达到了11.8%,而包括滴滴、首汽、美团等网约车平台也均存在这种差异情况。预估价格成为了一个“摆设”,让不少用户难以理解。

最让人惊讶的是,根据孙教授的调研结果,除北京外,扬招仍是各城市打车最快的首选。这意味着,消费者原本为了节约时间而选用打车软件,却可能更费时间。这样一来,打车软件的竞争优势荡然无存……

今年2 月7 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通过科学的规制框架来强化威慑垄断行为,引导平台合法合规经营。《指南》特别规定,平台在交易中获取的交易相对人的隐私信息、交易历史、个体偏好、消费习惯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不影响认定交易相对人条件相同。

近几年,世界各国都在加大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力度。据统计,2017 年至2020 年12 月10 日,谷歌、亚马逊、脸书、苹果在全球范围内遭遇111 起反垄断调查及诉讼纠纷。

作为互联网经济大国,国务院此次发布的《指南》意义重大。即便消费者不是上帝,也不能把他们当韭菜,不是吗?

数字化零工: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

一直研究劳工问题的邱婕,这几年也很关注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群体的生存现状。她希望互联网平台能够回答三个问题:平台与从业者(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是什么关系?平台为从业者提供了哪些保障?平台对从业者工作标准有哪些制订依据?

以外卖平台为例,目前外卖骑手大多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协议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也就不存在上社保这回事。

在邱婕看来,法理上骑手讨薪和过去农民工讨薪性质相同,而前者作为当下的新问题出现,很大程度源于执法的滞后性。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经济的治理规则,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新课题。

与此同时,平台的“残酷算法” 对这些“打工人” 存在隐性伤害。《人物》杂志曾报道,外卖平台配送系统的“最优算法”并没有把天气、封路、骑手突发身体状况等意外因素考虑进去,定出不合理的超短配送时间,致使骑手们疲于奔命、交通伤亡事故频发。

这样的情况在发达国家也存在。根据美国微软研究所计算机及人类学专家玛丽和西达尔特的著作《销声匿迹》,大量的“数字化零工” 正在成为互联网经济平台的“隐形员工”——企业选择业务“外包”,本质上是为了削减人力成本,因而缺乏主动提升外包人员待遇和福利的驱动力,而且为了打造“高科技”“智能化” 的公司与产品形象,企业对外宣传时会刻意淡化甚至隐瞒外包工人的存在。线上任务平台实际上已成为虚拟的劳动力市场,但平台把劳动者定义为自己的“用户”,以“用户服务条款” 取代具约束力的“劳动合同”,使劳动者在法律上既不受雇于平台也不受雇于企业,若发生劳资纠纷皆由劳动者个人自负。同时平台把寻找人才、入职培训、维系工作责任关系等成本转嫁至请求外包的企业身上,企业又会想方设法把成本分摊到劳动者身上,越发加深后者负担。

在中国,外卖平台上的骑手、网约车平台的司机,都可以视作是“数字化零工”。他们推动了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却也成为了牺牲品——如果没有正规的劳动合同,他们老了以后怎

么办?意外受伤之后怎么办?

商户为什么也成了弱势群体?

提到入驻互联网平台的商户也是“弱势群体”,很多人可能并不理解。以外卖平台为例,互联网平台不是促进他们做接单生意吗?但这可能只是表面现象。

李国华委员及其团队就对平台发出三连问:平台与商户是什么关系?平台收取商户佣金的依据是什么?平台要求商户提供促销补贴的依据又是什么?

根据全国工商联提交的《关于加强餐饮外卖平台反垄断监管协调降低佣金的提案》,外卖平台几家独大,甚至在竞争激烈的地区要求餐饮企业非此即彼“二选一”,佣金居高不下,使得很多餐饮企业都是“赔本赚吆喝”,根本不能有效缓解自身经营上的困难。外卖平台抽佣在10%- 15%区间才是餐饮企业可以接受的,但实际抽佣往往高于这个比例。

全国工商联指出,作为市场刚需的平台方短时间不能被替代,导致餐饮企业没有议价权。如今外卖的市场已经达到了上千亿元,从市场份额来看美团、饿了么两家独大,分别占据59%、36%,乐外卖、口碑外卖、到家美食会、宅急送等小众平台只在部分城市或餐饮领域有客户。在这种情况下,餐饮企业没有任何议价能力,只能听任平台定价,最多利用舆论压力,暂时让平台少提几个点,但不是长久之计。

在李国华委员的《关于加大保护平台经济领域相关主体的建议》中也提到,据调研目前某外卖平台佣金高达15%-21%之间,还有每单5.5 元保底抽成,由此可能导致每单佣金超过客单价1/3。如此高额的佣金,对疫情后的餐饮行业无疑雪上加霜。中小商户表示疫情后消费者习惯已经发生改变,不上平台揽不到客,上平台赚不到钱。除平台的高额佣金外,动辄要求商户参与平台促销活动也让中小商户苦不堪言。调研中,业主坦言平台不经他们同意擅自在其页面搞促销活动,迫使商家向消费者发放补贴券。用商家的钱为自己打广告买单,达到外卖比堂食更便宜的效果,从而固化消费者的外卖习惯,巩固平台垄断地位。

在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典型案例中,某外卖平台浙江海盐代理商通过“蜜蜂销售助手” 等软件,将商家在其平台的配送范围设置到钱塘江出海口无人区内,强迫商家停止与竞争平台合作,给商家和竞争平台运营商带来经济损失。商户与平台间存在巨大的技术不对等,平台利用技术强权对商户实施压迫,商户无从抵抗。

撮合商户和消费者交易的平台,倒成了规则制定者和最大受益方,这样合适吗?

平台的责任,究竟有哪些?

李国华委员及其团队发出的“平台十问” 最后一问,是平台应该承担哪些社会责任?

因为很多时候,有着资本和算法支持的平台,把自己利益最大化,却让平台上的其他参与方处于尬尴境地。

货拉拉女孩跳车事件,看似极端个案,其实和平台的政策脱不了干系——如果平台没有补贴,23 岁的车女士会在晚上选择货拉拉搬家吗?如果平台不是把搬家运费定得那么低,货车司机会执着于多次提出提供搬运服务吗?如果平台登记的货运车内都有监控,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

2 月24 日,货拉拉官方账号发布致歉和处理公告,表明平台在三个层面存在明显问题,包括安全预警缺失、产品安全功能不完善、跟进速度慢,提出在跟车订单场景中上线强制全程录音功能等整改措施。

事实上,货拉拉平台存在的问题还有不少。2020 年底,上海交通执法队员就查处了好几个没有营运资格的货拉拉平台驾驶员,他们开的都是载人的小面包车,通过私自改装,摇身一变,成了货拉拉平台的“正规军”。

如果平台一开始就有安全漏洞,出问题只是早晚的事。

从外卖小哥因为给差评骚扰消费者,到网约车司机杀人事件,背后的平台都有一定责任——或者规则制定有问题,或者算法不够人性化,或是监管不到位……

由于平台企业将大量的小微企业与消费者进行连接,因此其对社会的影响不是以单一个体的形式存在于社会当中,而是通过平台连接形成平台商业生态,从而对社会产生影响。

平台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当平台享受时代发展的红利成长为领域内的市场巨头,成为民众生活的首选,拥有影响几亿人生活的实力,与社会各方面有着紧密联系时,就不能再把自己当作一个信息撮合的中介,而故意回避社会责任。

对于互联网平台而言,烧钱跑马圈地的野蛮生长时代已经过去,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提高服务质量才是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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