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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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兴
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数日前接受央视白岩松采访,在回答的诸多焦点问题中,有关“足球本身是公益产品”的说法引发了各界的非议,甚至遭到了部分媒体记者与网民的抨击。难道陈主席的说法真就是错了?难道“足球是公益”的定性与“足球是一个产业”的说法真就是格格不入?
在探讨足球是不是“公益产品”之前,恐怕应该先看一下《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的说法。在第四条“明确定位和职能”中有这样的一句话,“中国足球协会作为具有公益性和广泛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的全国足球运动领域的社团法人。”这是中国足球迄今为止第一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官方“定性”,即具有“公益性”!这也就为未来中国足球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某种依据。
当我们总是喜欢用近邻日本的足球来对照中国足球之时,我们很长一段时间里忽略了日本明文规定将足球作为“公益事业”。如果打开日本足协的官网,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公益”二字。不仅日本足协是“公益性”,就连日本职业联盟也是“公益财团法人”。不知道那些“张口就喷”之人,是否认真研究过。
实际上,争议恰恰说了一点,即当下中国足球界思想之混乱,指导思想与出发点更是千差万别。因为足球的社会影响力太大,牵涉到的利益方也很多,各方都站在各自不同的利益角度、立场,当然所说的话、列举的事实也是有选择性的,因而各说各话,整个中国足球界也就很难形成一个共识。不同层面的具体执行人因利益与出发点不同、认识不同,即便是上面出台了一项好政策、好举措,但因具体执行人的认识不够、能力不足,又不爱学习,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也就再正常不过了。所以,从上至下长期以来好像是“各唱各的调,各走各的路”,中国足球也就很难向同一个方向前行,姑且先不论这个方向是否正确。
因而,在发表评论之前,恐怕还是先把相关概念整明白了,把基本情况了解清楚了,再说话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