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润宇
“消失”两年的欧超联赛,再次“高调回归”。根据欧洲法院的判决,国际足联和欧足联的相关规定违反欧盟反垄断法,类似欧超联赛的俱乐部间的比赛无需得到上述两大组织事先批准。只不过,欧足联和国际足联,是否真的“犯了法”?
从垄断的角度而言,欧洲法院的判决、欧超联赛运营方A22体育公司提起诉讼都合情合理。但是,体育的本质是社会活动,而不是市场经济。用法律条文衡量社会契约合理与否,过于理性。虽然1994年的“博斯曼转会案”推动了商业足球的进程,确保了球员自由转会的权利,但这不代表足球应该与市场经济直接挂钩。从体育本身要求的专业性、各大足球联赛及管理者拥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再到此案中欧足联、国际足联和欧超联赛的三方博弈,背后的核心是对于“权和名”的争夺。
欧超联赛的核心,在于部分欧洲豪门希望能够摆脱欧足联,在自由市场上获得经济效益。然而,在赚钱之前,欧超联赛的运营方是否考虑过联赛的可持续性和可行性?欧超联赛并非一地的联赛,而是豪门大杂烩。如果只允许豪门参加欧超联赛,中下游球队参加欧足联赛事,是否就会出现球员无法在欧超联赛和欧足联赛事之间流动的情况?况且,欧洲五大联赛,个个水平都不同,欧超联赛真的能保证比赛本身“有趣且有创造性”吗?
让欧超联赛更头疼的,应该是英国的态度。从联赛的影响力,以及英国与欧盟的关系,对欧超联赛来说都是烫手山芋。本赛季五大联赛,英超总市值超过110亿欧元,而法甲、西甲、意甲和德甲的市值总和不过173.6亿欧元。2021年欧超联赛构建之初,英超六大豪门纷纷支持。如果能吸引到英超豪门,无疑是欧超联赛的一大加分项。然而,在日前的风波中,六队集体转了向。英国政府还表明,将出台一项法律,明确规定俱乐部加入欧超为违法行为。更何况,“脱欧”后的英国,其法律并不受欧盟管制,反之亦然。
欧超理论上的合法,并不能证明这个联赛的建立是合理的。虽然欧超获得了“暂时性胜利”,但12支创立球队中目前仅有皇马和巴萨对其表示支持的现状可以看出,这只是一场闹剧。只不过,欧超的风波,什么时候能够真正画上句号?或许,各方都应该想一想,“权和名”是不是该重新再分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