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消费者王先生向嘉定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称其通过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中级轿车,才开3个月就维修了4次,与销售厂家多次协商未果,希望嘉定区消保委介入调解帮忙退车。
接到投诉后,嘉定区消保委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的规定,与厂家、销售商进行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原价购买的车价是26万元,厂家回收是20.2万元。
汽车维权有以下常见方式:一、申请调解当消费者与汽车厂家或经销商发生难以解决的争议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各省市县的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出面调解。可以拨打当地的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来咨询具体实施程序。二、利用申诉手段解决如果调解失败,就有必要考虑申诉程序。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交通等行政部门进行申诉。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于申诉案件将依据相关质量申诉处理有关规定执行。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5产品申投诉电话咨询具体情况。三、当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