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6日 星期二
【声音】 认定“劳动关系”莫含糊 李莉娟谈祖父李叔同:精神财富受用终生 陈楚倩:为“职业丧痛”正名
第08版:名人生活/专题 2024-07-10

认定“劳动关系”莫含糊

陈旭嵩

前不久,张女士来到杨浦区殷行街道劳动关系协调中心反映,自己在某家知名奶茶店工作期间,每天工作时间常常超过12个小时,法定节假日也不休息,但从没领过加班工资。另外,公司虽为其缴纳社保,但公司承担的部分,也从其工资中扣除。忙忙碌碌一个月,工资只有2700元左右,她目前已离职。街道劳动关系协调中心联系了该公司负责人,负责人一开始否认双方的劳动关系,经协调中心多次宣传劳动法及其可能承担的风险后,对方表示愿与张女士协商解决,经协调中心牵头,双方达成协议。

有位裴先生之前来街道反映,他在某驿站工作,未签劳动合同,驿站两个月未给其结算工资。协调中心与驿站负责人联系,对方表示他们并非劳动关系,之所以未结算工资,是因为驿站需要与快递公司结算服务费,需扣除裴先生的快递赔款。协调中心将双方约至线下调解,由于双方劳动关系不明确,且预期金额差距较大,协调中心将指导裴先生依法维权。

从以上两个具体案例可以看出,无论公司还是劳动者,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都是含糊的。这虽然会给劳动者维权造成一些阻碍,但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不是仅靠一纸合同,劳动法有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应明确自身责任,按照劳动法要求与符合条件的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服务业从业者也可以通过举证,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殷行街道劳动关系协调中心 陈旭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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