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23日 星期四
新书推荐 剐蹭逃逸后致人重伤 刑附民调解息讼止争 从社区食堂到滨江岸线,法治文化“活”在邻里间 一纸侨批渡重洋,家书万里寄乡愁
第08版:小楼书香/专题 2026-07-22

剐蹭逃逸后致人重伤 刑附民调解息讼止争

编者按:人民调解,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上海,数万名人民调解员扎根社区、奔走一线,用耐心与智慧化解千家愁盼,让矛盾在萌芽中消融。为让更多人了解这支默默奉献的队伍,本报与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联合开设“走进上海人民调解”专栏,通过真实案例记录人民调解员的专业与温情,传递法治力量,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首选率。

骑车发生剐蹭,肇事者王某自以为事故后果轻微随即驶离现场,却不料造成对方重伤二级,双方因赔偿金额差距悬殊僵持不下。普陀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检调对接办公室调解员倪爱春,通过释法答疑、核算赔偿、双向疏导,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事发当日,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超车过程中,车身所载包裹与同向骑行的李某发生剐碰,致使李某连人带车倒地。王某回头查看认为“只是小剐蹭”便驾车离去。事后,李某被诊断为颅内出血、颞骨骨折,经司法鉴定伤情达到重伤二级。警方依法认定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其事故后逃逸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由人民调解员倪爱春负责刑事和解工作。

首轮调解现场,双方分歧巨大:伤者家属提出50万元全额赔偿要求,认为受害者伤势严重,索赔金额合理;王某夫妇均为环卫工人,家庭收入微薄,无力承担该笔费用,同时对重伤鉴定结论存有异议,认为伤者出院后可基本生活自理,无法理解重伤二级的鉴定标准,首轮调解不欢而散。

拥有6年一线调解经验的倪爱春,擅长处置各类复杂刑事和解纠纷。针对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他量身制定分层调解方案,首先邀请司法鉴定专家现场解读重伤二级的鉴定标准。“颅脑损伤不是看现在能不能走路,而是看神经功能的不可逆损害。”这番讲解让王某知晓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随后,倪爱春联动律师开展普法,逐条讲解交通肇事相关法律,告知其肇事逃逸致人重伤已构成刑事犯罪,彻底打消其侥幸心理。

明晰案件事实与法律责任后,倪爱春协同律师逐一梳理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定赔偿项目。一边劝导王某正视自身过错,尽力筹措赔偿资金,以主动赔付的实际行动取得被害人谅解,争取司法从轻处理;另一边,倪爱春单独安抚伤者家属,劝说其理性调整赔偿预期。“王某夫妇都是环卫工人,就算砸锅卖铁也拿不出50万元,真告到法院,执行难,你拿到钱更久……”

经过一周的分头沟通疏导,双方再次开展协商。伤者家属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将赔偿金额调整至26万元。王某夫妇多方筹措资金,现场一次性全额付清赔偿款项,双方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伤者家属同步出具刑事谅解书,这起棘手的交通肇事刑事纠纷圆满化解。

“刑事和解切忌拖延,伤者迟迟拿不到救治钱款,肇事方也长期背负心理压力。及时厘清权责、核算赔偿,快速落实赔付,才是兼顾双方权益的处置方式。”倪爱春认为,既守法理尺度,又容人情难处,兼顾双方才是基层调解的最优解。

供稿:普陀区司法局

栏目编辑:房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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