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上海市松江区原副区长陈小锋(副局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小锋利用担任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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