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发表主旨演讲,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8年11月
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分别通过《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要求凝心聚力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2019年1月
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在沪签署《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推进长三角市场体
系一体化。
2019年4月
《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试点工作方案》印发,要求率先实现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支撑功能在长三角地区落地。
2019年7月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审议通过,明确在江苏苏州吴江、浙江嘉兴嘉善和上海青浦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2019年10月
国务院批复同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指出要走出一条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