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姓梁的老人找我,满头白发步履蹒跚的他,完全看不出实际年龄刚刚六十五岁。老梁一开口就说自己现在无法生活。
老梁原先有个温暖的家,虽跟妻子没有生育,但也算恩爱。几年前,老梁乘地铁时,认识了一捡到并归还他包的中年女子。对方是来沪打工的,比老梁小十多岁,能说会道。分手时该女子提出留个联系电话,老梁犹豫了一下,留了自己的电话。
当时老梁没留对方电话,回到家中,老梁没有向妻子提起当天发生的事。可不知怎的,老梁脑子里一直晃动着那位女子的身影。就这样过了两天,老梁突然接到一陌生电话,正是那女子打来的,老梁激动地手都抖了。女子约他去南京路步行街,老梁如约前往。从此,那女子常约老梁外出,或购物或吃饭,每次开销都是老梁倾囊,花费虽不多,但时间一长,老梁有点捉襟见肘。老梁的变化终于被妻子发现,每月给妻子的生活费用一拖再拖。平时不注意打扮,如今出门总是穿得整整齐齐。老梁经常外出,有时彻夜不归,做妻子的总会牵挂,想问个究竟。但还没等妻子开口,老梁就不耐烦地拒妻子千里之外。气得妻子在一次争吵过后把他赶出家门,老梁干脆住到了那位女子的出租屋里。
其实老梁至今对那位女子的身份、职业、背景一无所知,只是觉得跟对方在一起很愉悦,有说不完的话。他不想这么不明不白地混下去,一年后,便向妻子提出离婚。妻子自然不肯,说离婚可以,但房子必须归自己。老梁为了达到与那女子成婚的目的,不计后果答应了妻子的要求,将房子过户给妻子,自己净身出户。拿着离婚证,已是自由身的老梁,兴高采烈跑到那女子的出租屋,没想到那女子开口就问:“与老婆离婚,房子分得多少钱?”老梁一下被问住了,那女子一脸不高兴。就这样,处于热恋中的两个人一下子感情降到冰点。其实该女子是有夫之妇,丈夫在老家,她一人在上海打工,与老梁只是寻欢作乐,没打算结成夫妻,老梁只是一厢情愿。果然没过多久,那女子不辞而别,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微信不应。老梁如梦初醒,回想起与这女子相处的一年多时间,感到自己受骗了。老梁找过前妻,对自己的过错忏悔不已,但前妻没有理会他。他便把前妻告上法院,想讨回自己送给前妻房子的一半。但当初老梁与妻子处理房产时都是双方的真实意愿,最终老梁没得到法院的支持。现在老梁在外租房住,加上年事越来越高,身体越来越差,无法承受住房和看病的压力,便向我求助。
听了老梁的诉说,我告诉他:你一是错在与一个不明不白的异性搞婚外情,断送了自己的家庭;二是错在为了达到与妻子离婚的目的,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拱手相让,没有一点自我保护意识;三是不该把前妻告上法庭,彻底断了自己的后路。我劝他事已至此,只能调整心态,面对现实。同时建议他住养老机构,这样吃、住、医、行有保障。老梁最后接受了我的建议。
人民调解员 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