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陆梓华 见习记者 张泽茜)上海市政府近日制定发布了《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28条”政策公布以后,受到广泛关注。市发改委副主任阮青昨天介绍,为做好和宣传解读工作,上海在原有的政策发布渠道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发布方式。
目前,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一网通办”总门户、市“企业服务云”和市发改委官网均发布了“沪28条”政策的栏目,配套政策细则已在四个平台同步汇总发布,还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和“随申办”移动端向200万余企业用户和1025万个人用户及时推送政策信息。欢迎广大企业通过上述平台和APP关注掌握政策动态信息,用好用足政策。
此外,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全力做好“沪28条”及其配套细则落实工作的同时,还将密切跟踪和全面落实国家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加强已出台政策的跟踪调研和分析评估,确保上海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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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配套细则共累计出台33项,主要包括:
■市税务局编制了税务操作问答36条,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延期申报纳税等六个方面,以政策问答形式向社会解读具体操作办法。
■针对大家关心的“减免企业房屋租金”政策,市国资委制定发布了《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对承租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企业免除2020年2月、3月两个月租金,对免除2个月租金后仍有较大困难的中小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减免缓收租金,确保中小企业受益。
■上海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 支持企业发展 保障民生服务的通知》,明确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低0.5个百分点。
■市经信委发布了《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落实复工复产保障,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面临的困难。
■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从2020年2月至12月,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0.5%下降到10%,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比例由11.5%下降到11%。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诊断与治疗创新品种研发及产业化特别专项的通知》,以“先立项、后补助”的方式快速支持诊断试剂、疫苗等研发。
■同时,目前全市16个区结合自身实际,全部出台了区级层面的政策措施,以取得政策叠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