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苏州市日前发布关于调整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根据最新政策,该市将全面放宽落户标准,本科以上有来苏就业意愿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就可直接落户。
本次政策调整新增“先落户再就业”条款,扩大了想来苏州就业落户的人员范围。只要是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办理落户。同时,政策对已经在苏州就业并缴纳社保的人员,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取消了原来男女年龄不同及“紧缺专业、急需”等附加要求。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旨在推动苏州加快构筑城市人才竞争发展新优势。新政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盛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