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坚决拥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将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法律实施相关工作,确保这一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执行到位。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坚决拥护并将全力支持特区政府和中央驻港国安机构做好法律实施相关工作。
外交部发言人: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属于中国内政。任何势力、任何情况都动摇不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决心和意志,任何妄想利用香港危害中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图谋都绝不会得逞。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
特区政府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她相信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社会可早日恢复稳定,香港可以重新出发。
特区政府将按香港国安法的规定,尽快设立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特区政府律政司和警务处将设立专职部门,负责履行香港国安法的相关法律条文。
有信心实施香港国安法后,困扰市民近一年的社会动荡可以减退,局面稳定下来,香港可以重新出发,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综合新华社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