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裘颖琼)外卖食品送到消费者手中,打开发现受到污染不能吃了,应该是餐饮提供者负责,还是送外卖的骑手负责?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昨日正式发布规范性文件《上海市餐饮外卖食品封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外卖纠纷首负责任。
记者看到,《管理办法》指出,未使用“食安封签”的餐饮外卖食品,消费者在当场签收时发现食品受到污染,或签收后发现食品受到污染的,实行餐饮服务提供者首负责任制。而使用“食安封签”的餐饮外卖食品,则倡导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实行首负责任制。
美团外卖小哥李小权告诉记者,之前有消费者在平台反映,他点的外卖和之前的分量相比有出入,是不是外卖小哥动了。而这样的纠纷往往发生最多的就在未使用“食安封签”的外卖上。“使用‘食安封签’后,消费者看到标签是完整的,一般都会打消是骑手动了外卖的顾虑。”
简单一拉一贴,封住安全。上海推广“食安封签”已有一年多,版本也在不断推陈出新。从1.0版本的“贴纸”,到今年5月在徐汇区推行升级2.0版,即“食安标签”与收银小票合二为一,通过一次性当场打印,一张单子既涵盖了外卖订单信息,又具备了“食安封签”的粘贴功能,省去商户额外购买“食安封签”的资金成本。
再到昨天的发布会上,首次推出了“食安封签”3.0版,即可循环使用产品。记者看到,该款智能食品电子封签,外形类似“食品夹子”,主要分发给外卖员使用。外卖员在店内取餐时,把“夹子”封到塑料袋上,然后再当面送给顾客后取下。如果是非接触外卖方式,则送到消费者指定接餐点后取下。无论何种方式,消费者都可以在手机上查看到外卖员“封夹子”和“取夹子”的时间和具体地点。据悉,该智能电子食安封签将在徐汇、静安、虹口、闵行、松江、奉贤、崇明等区的中星城、梅陇商业中心、龙湖天街、曹家渡等13个商圈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