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9日 星期日
孔雀石·双面雕像 一面有字的“铜板” 有故事的“米簿仔” 邮票上的“人口普查”
第21版:民间收藏 2020-11-18

有故事的“米簿仔”

1965年福建东山县粮油定销供应证封面(左)和内页(右)

1965年福建东山县粮油定销供应证封面(左)和内页(右)

◆林长华

时下大家都在提倡“节约粮食,制止浪费”。前两天,笔者在福建东山岛宅山村好友朱先生家作客,聊天中也谈及粮食问题,好友忽然想到什么,只见他走进里屋,拿出一个小铁盒,从中找出他家1965年的《粮油定销供应证》(下称“供应证”)向笔者展示。

早已黄迹斑驳的供应证上方盖着东山县粮食局的红色公章,填发单位为西埔公社宅山大队第17生产队,填发时间是1965年4月4日,至今已55周年。

翻开内页,印有多个项目:“户长姓名”“账卡号”“详细住址”“指定购买地点”等等,还按劳动类别、年龄大小等情况,在“供应人数粮数及增减变化表”中,详细地分为:特重体力劳动者、一般重体力劳动者、轻体力劳动者、机关企业的职员店员及脑力劳动者、大中学生、华侨、一般居民等7个类别的粮食供应量。在“一般居民”这一类别中又细分为:10岁以上者、6~10岁者、3~6岁者、3岁以下者的粮食供应量。可见当年吃饭问题是人们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当时,朱先生的父亲被认定为一般居民,1965年4月供应原粮10千克,5月份大米16.5千克、6月份大米15千克、7月份大米18千克,在供应粮食的数量处盖有“西埔粮站”的扁形印章。

东山岛人把《粮油定销供应证》称为“米簿仔”,是在1955年国家制定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政策后出现的,是当年农家人缺米的物证。同年8月25日,国务院还对“三定”政策作了详细规定。1955年起,农民口粮实行“三定”,三年不变。凡粮食生产不能自给的生产队,扣除自产的部分,不足部份由国家补上,需求数量填入购粮证,向粮店购买,“定销”就是指缺粮户的不足部分由国家供应。“三定”政策打消了农民“购粮无底,增产无益”的思想顾虑,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笔者家在农村,亲身经历过那段岁月。记得当时人们赞扬“三定”实为“四定”,第四“定”指的是农民犹如吃了“定心丸”。

其实,当年在东山岛,有供应证的人家真不少,因为东山岛风多水缺,常有旱灾,是有名的缺粮县。县志记载:“东山历来缺粮,历史上粮食作物主要是甘薯,还有大小麦和水稻,其产量远不能自给……粮商每年从外地运进粮食,运出花生。民众食粮以甘薯为主。”新中国成立前,岛上许多女孩从出生到出嫁吃不上一斗(约6千克)大米,平日全靠地瓜和杂粮充饥,人们形容当时的东山岛“水贵如油,米缺如珠”。

那么,这本供应证写的“原粮20斤”是什么意思呢?原粮是未经加工的粮食的统称,如:未碾成米的稻谷、未磨成面粉的小麦等。当时在东山岛,惯将稻谷作为“原粮”。《东山县志》记载:1965年,粮食征购‘一定三年’,以定量征购数为基数,灾年基数不变,适当调减当年购粮任务;丰收年适当超购。交售粮食以稻谷为原粮,其他粮油品种折算方法是:甘薯丝干、高粱、豌豆与原粮同样计量;甘薯淀粉、花生果、大豆每千克折算原粮1.5千克;绿豆、芝麻每千克折算原粮2千克;大麦每千克折算原粮0.8千克;小麦每千克折算原粮1.15千克。

物换星移,岁月如歌。随着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国家的改革开放,1985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发通知,取消粮食征购,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三定”结束了历史使命,《粮油定销供应证》逐渐成了一种收藏品。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国以粮为本。”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今天,人们早已不用为无米之炊而发愁,但是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节约粮食,坚守“粮心”应该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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