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0日 星期一
八人非法收售玳瑁制品 电气火灾多发警惕“小火亡人” “他叫我开心果,我祝他退休快乐”
第9版:社会新闻 2020-11-27

八人非法收售玳瑁制品

分别被判五年至五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或拘役

本报讯(通讯员 黄诗原 陶韬 记者 江跃中)玳瑁(即鹰嘴海龟)寓意吉祥,因其制品华丽精美引来杀身之祸,人类的过度捕捞使其成为濒危物种。玳瑁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物种,是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然而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做着非法收售玳瑁制品的勾当。11月20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收售玳瑁制品的刑事案件,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5年至5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或拘役。

2015年,李某权在越南街边购买了一些玳瑁制品,准备转手卖掉赚差价。之后,李某权将在外收购的玳瑁标本及其制品,卖给薛某宝名下的海南某文化公司;海南某文化公司员工再将这些玳瑁制品抬高至少一倍价格后出售。

自2019年7月至案发,李某权及海南某文化公司,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持续非法收售玳瑁制品。其间,海南某文化公司员工分工明确,组织新员工培训、编撰玳瑁保养手册、对外发布精美玳瑁标本及制品广告吸引顾客,以实现一条完整的收购、广告、销售、寄送的销售链。

2019年末至2020年3月,薛某宝将一串玳瑁珠串、一个完整玳瑁标本,分别以9999元、12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海的高某善,后被警方查获,遂案发。

经查,薛某宝共对外销售玳瑁标本及制品8万余元,而警方在李某权处还查获了尚未出售的4只玳瑁标本,价值34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权等7人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其中被告人李某权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因有犯罪未遂,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高某善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8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上铁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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