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稿 泰国酝酿多时的“数字税”将开征。泰国政府日前公布法令,要求达到一定条件的外国数字企业9月起缴纳增值税。
根据该法令,在泰国提供数字服务、年收入超过180万泰铢(约合38.7万元人民币)的外国数字服务公司或平台须缴纳7%增值税,预计此举每年可为泰国增加约50亿泰铢(约合10.7亿元人民币)税收。
作为东南亚第二大经济体,泰国近年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泰国6900万人口中逾75%使用互联网,其中五成以上使用在线服务,包括看电影、听音乐、玩游戏和使用社交媒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