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旻矣)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记者从上海市消保委获悉,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正式成立,目前已筹资300万元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专项基金。这也是全国首家地方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
基金会成立后,将资助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开展消费者教育引导、消费知识宣传、消费公益诉讼、消费领域社会监督、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等活动;资助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研究和交流;援助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资助志愿者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奖励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等。
市消保委主任、市消保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方惠萍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面临需求不足、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扩内需、促消费任务繁重艰巨。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也已进入关键时期,对于优化消费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基金会的设立,将与消费志愿者队伍一起,进一步健全以市消保委为主体的社会保护体系,是助力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有益探索。她说:“消费志愿者队伍着重提供智力和社会影响力支持,基金会则着力补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物质保障,共同为营造安全放心、近悦远来的消费环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