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07日 星期六
广告 广告 申城人社部门出台支持抗疫16条措施 跨界混动  智能诊断  无人值守 为保供,他们选择逆行
第11版:综合新闻 2022-03-30

申城人社部门出台支持抗疫16条措施

本报讯(记者 鲁哲)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快速认定工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日公布《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

措施共16条,针对援企稳岗稳就业、关心关爱一线医务工作者及相关人员、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优化人社服务四个方面。

主要措施包括:

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考核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加大创业扶持政策力度 鼓励市、区两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以减免或缓交房租方式,支持在孵创业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对已发放的创业组织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因受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可继续享受贴息支持。

支持共享用工模式 支持用人单位采用共享用工等模式,解决短期就业结构性矛盾。搭建企业间共享用工调剂平台,帮助指导企业建立用工调剂制度。对疫情期间与其他企业共享用工的,可继续享受相应就业补贴扶持。

落实工伤保障待遇 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开设绿色通道,快速认定工伤,落实各项待遇。

鼓励协商处理工资待遇问题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对其他因政府依法采取管控措施,导致企业停工停业或劳动者不能返岗的,劳动关系双方应强化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理念,区分不同情况,尽可能协商解决。

放大

缩小

上一版

下一版

下载

读报纸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