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云)针对网上传播的上海外国语大学一女生饮料中被他人投放不明物一事,松江公安分局昨天透露,经初步调查,21岁的男生尹某某在学校图书馆内投放于女生咖啡杯中的异物系网购的半片牛磺酸泡腾片。目前,松江公安分局已将相关物证送市局专业技术部门检验,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据悉,“牛磺酸泡腾片”昨天上热搜后,多家电商紧急下架宣传露骨的该产品。
松江警方昨天表示,接报后立即成立工作专班,调阅公共视频、提取物证、走访问询等。经初步调查,6月12日中午12时许,该校学生尹某某(男,21岁)在学校图书馆内趁一女生离开座位之际,向其咖啡杯中投放异物。该女生喝了一口后,察觉咖啡异样,将剩余咖啡倒掉,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经医院检查,未发现该女生身体异常。
警方随后找到尹某某,其表示在女生咖啡杯中投放了半片牛磺酸泡腾片,该泡腾片系从网上购买。
本案在网上多次引发关注,尤其是在警方披露男生自称投放的异物系牛磺酸泡腾片后,引发网友对该产品的热议。
上海一家三甲医院药师向记者介绍,牛磺酸泡腾片包含牛磺酸、咖啡因、烟酰胺、肌醇、维生素b1b2等,有缓解疲劳、镇痛、解热等作用,但不是催情药物。
而在网上,一些商家以“情人迷”“情人媚”等露骨的名字和图片配合,故意夸大宣传牛磺酸泡腾片系女性用品,有提高性欲效果。昨天松江警方披露案情后,多家电商紧急下架牛磺酸泡腾片。
网友也对于案件是否涉嫌犯罪产生热议。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安卿律师认为,如何定性及判断该男生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还需要对其主观动机及异物的准确成分加以进一步调查。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只有恶作剧、吓唬的故意,则不构成犯罪。如行为人主观上有强奸或猥亵的故意,则会牵扯到刑法理论上的“结果无价值”和“行为无价值”,按照“结果无价值”的考虑,这种客观上不能产生危害的行为,本质上没有法益侵犯风险,所以不构成犯罪;按照“行为无价值”的观点,行为本身有预防必要,仅仅结果没有危害,应属未遂,一般比照既遂减轻处罚。同时,如上外校纪校规有相关规定,也可以对该学生在学校范围内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