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剑烽)春节临近,家家户户开始筹备年货。为了风干保存,一般会把腊味挂在院子里晾晒,不想飘出的香味却引得别有用心之人惦记。日前,经宝山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盗窃嫌疑人张某某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1年年底,邓女士报警称自家院子里的一条腌制青鱼不见了。之后,又有多名与邓女士同区域的被害人纷纷报警,描述都与她一样:挂在院子里的腊味丢失了。经民警侦查发现,曾有多次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前科劣迹的男子张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案后在张某某的住处将其抓获,并现场查获其窃得的鱼肉、香肠、咸肉等制品若干。张某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张某某交代,临近春节,自己孤身一人,手边没什么钱,便想用盗窃的方式置办点年货。于是,他骑着电动车在郊区的村庄里兜兜转转寻找目标,看见哪家院子里晾晒了咸鱼腊肉等干货,便在院门没锁也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偷偷潜入院内将腊味一并顺走。
三天时间,张某某共作案五次,分别窃得咸鱼七条、猪脚两只、香肠三十多斤以及部分腌肉。张某某将偷得的年货全部挂在自己居住的屋子里,想吃的时候便取一些。截至案发,张某某已经食用掉部分腊肠、腌肉及两条半咸鱼。案发后,民警将查获的物品发还给被害人,张某某家属也赔偿了部分被害人的损失。
检察官提醒
临近春节,盗窃案件高发,请广大市民外出与夜间休息时锁好门窗,贵重物品采取妥善的保管措施,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妥善保管相关证件和钥匙。在外注意人身安全,财不外露,包不离手。对于年货等价值虽不大的物品,发现被盗后仍需及时报警,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