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融合立法的条例《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本市将通过跨部门合作、全社会动员,强化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的法治保障,确保《条例》落实覆盖全体市民,首批将会同相关部门合力办好“十件事”。 >>>详见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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