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
二十年前我在出版公司上班。下班后经常与三两好友一起喝酒。因为工作关系,不少朋友是作家。故事也是不少。
一天喝着喝着,一位青年作家带着一位健壮的男子敲开了包厢的小门。同屋作家们起立欢迎。
落座后开始交流。“我叫李西闽,我当过兵。”大哥说。我们再次起立。大哥只好亲切的跟我们一一握手。我们没有白白起立,彼此之间的尊重达到了平衡。如果一个作家当过兵,那他就没什么短板了。当兵的身体好,酒量想必也好。这是社会经验,也是人间真理。但彼时其实没什么必要比这个,二十年前已经是文明社会。无奈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古话得到了再一次的印证,我们都愈发尽兴。作家通常是知己,偶尔是对手。或者反过来说也行。我那会儿毕竟年轻,好胜心还没有死亡。扳手腕吧。我带着少年的不服。我说,我要跟你李西闽比一比扳手腕。
李西闽欢快答应了。他把胳膊伸在桌子上,姿态优雅,而我这才刚刚撸起袖子。这一幕在今天依然记忆犹新。我记得李西闽扎了一个马步,迎接我的挑战。就是那个夏末秋初,凉风习习,天钥桥路上某个小酒馆发生的事情。
这次扳手腕大赛过程非常曲折,有来有回,我们交叉的手臂在酒桌上来回摇摆,就像一只发了疯的公鸡摇头晃脑。为了值回观众们的票价,也许,自然是两个涨红了脸的对手进行着精彩绝伦的表演。的确是表演,结局甚至有点离奇。我在一番搏杀后,居然赢了。当然有人觉得不可思议。也有人对我的臂力啧啧称奇。而我在一番不知来自哪里的喝彩之后,抱住了李西闽大哥。大哥宽阔的肩膀,就像一块石头一样。
我在李西闽的耳边轻声而深情说道,谢谢大哥。
轻声很重要,深情亦如是。
我当晚就知道,在这场扳手腕大赛之中,大哥骗了所有人,除了我。他无法欺骗我,只能感动我。我今天才意识到,一个好的小说家就是这样的。
今年李西闽先生出版了他的新书《以博尔赫斯命名的房间》。他写了很多有关悲悯的故事,用他复杂而生动的笔触。李西闽不动声色,但是充满叙事手段。关于扳手腕的这段往事的底色恰好也符合李西闽先生创作的一贯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