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0日 星期日
“塑料”闺蜜私吞四十万元卖房款 一男子嫌排队长竟从他人车筐偷肉圆 八旬老伯轻信“知名女主持” 丈夫刚把婚前私房“赠与”她,她便起诉离婚 未成年人网购警服上街“执勤”
第16版:新民法谭 2023-12-22

丈夫刚把婚前私房“赠与”她,她便起诉离婚

钱先生刚把自己的婚前私房“赠与”妻子邵某,邵某就将钱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还要求法院将钱先生的房产判归自己所有。

钱先生婚前,其父母就已为其买好了婚房。钱先生与邵某在酒吧相识,不久坠入爱河。2022年7月,钱先生带邵某见父母。钱母劝儿子慎重考虑婚事。但钱先生毅然与邵某在2022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邵某的本来面目暴露,不工作,不管家务,还出入酒吧,钱先生多次规劝,邵某不予理睬,但提出只要钱先生把婚房赠与她,以后一定踏实过日子。钱先生未和父母商议,便草率地与邵某签了一份《协议书》,内容如下:钱先生自愿将位于某路某弄某号的房产赠与给邵某一人所有,每月按照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支付邵某生活费,保证邵某的基本生活需求,今后无论两个人离婚与否,钱先生决不反悔;邵某保证与钱先生一起经营好自己的小家……

钱先生收到法院诉状后,父母急忙带他找律师咨询。律师了解全部案情后,询问钱先生本人对婚姻的看法。钱先生认为,邵某是在骗自己的房产,自己无法再继续与其共同生活。根据钱先生对婚姻的态度,律师认为:一、邵某起诉要求离婚,钱先生同意离婚,法院应该准许两人离婚;二、关于钱先生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虽然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了《协议书》,约定了该房产归邵某一人所有,但是双方尚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具体到本案,钱先生虽然与邵某约定要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邵某,但钱先生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后钱先生聘请律师代理其应诉。法庭上,邵某提出,2022年6月原被告签订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婚内财产的约定,合法有效。钱先生则指出,《协议书》属赠与协议。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三种夫妻财产约定的模式,即分别所有、共同共有和部分共同共有,并不包括将一方所有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情形。将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法院完全采纳了钱先生代理律师的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协议书》属于赠与协议,被告撤销赠与,本院依法准许。据此,法院判决如下:一、准许原被告离婚;二、驳回邵某其他诉讼请求。钱先生终于依法保住了自己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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