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动申请资金优先清查”“我会保全公安局对案件的调查报告”……近日,在闵行公安分局塘湾派出所,年近40岁的公司采购员唐先生在同事的陪同下前来报案。唐先生随身携带的还有一份自己写下的“自白书”。
唐先生同事向民警描述,他们发现最近唐先生行为有些反常,一天要多次拍摄自己的工作与起居环境,常常躲在房间里与陌生人视频通话,还更换了新的手机和电话号码。向他问起缘由时,他竟说自己成了警方的“嫌疑人”。“安分守己的他,怎么可能涉嫌犯罪?他一定是被人给骗了。”唐先生的同事说。
原来,就在去年12月4日这天,唐先生接到了一电话,对方指控他名下的电话号码涉嫌散布1万余条诈骗短信,需要配合“警方”调查。唐先生一时慌了神,立刻按对方要求更换新手机,办新电话卡,并每天早、中、晚、睡前四次按对方要求汇报自己的活动,“我(这个事)属于二级警方的秘密……对方要求我写‘自白书’……”唐先生一边说,一边将一张写满“保证词”的纸展示给民警。后来,对方要求唐先生向“验资账户”转账,进行“资金清查”,在对方的“逼迫”下,唐先生正准备去银行转账,此时同事出手阻拦,把他带到了派出所。
民警在了解原委后,明确指出这就是电信诈骗。民警告诉唐先生,陌生来电不能轻信,公安机关要求百姓转账的都是诈骗,遇到可疑情况一定要向当地派出所进行核实。经过民警的劝阻,唐先生恍然大悟,感谢民警和同事帮他保住了9.3万余元的辛苦钱。
警方提醒
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的方式办案,也不会通过网络发布通缉令、逮捕令、财产冻结令等,不会进行所谓资金清算,也不存在任何所谓“安全账户”。市民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求助。
本报记者 潘高峰 通讯员 鲍健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