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7日 星期二
离职不“离职”? 这个要当心 私房动迁被安置,能否认定享受过动迁福利? 租到“甲醛房”能要求退租吗?
第15版:新民法谭 2024-08-30

离职不“离职”? 这个要当心

行骗者利用熟人便利,专找老客户诈骗钱财

本报讯 (通讯员 张颖 记者 孙云)近期,杨浦区检察院连续办理了多起“离职不‘离职’”的诈骗案。案件的被告人均是利用自己与老客户熟识的便利,诈骗客户的钱财。检察官提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完善人员离职交接程序,认真办理离职手续,仔细审核离职相关材料的交接,并及时告知相应客户,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去年12月,吴先生等8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称一名电信工作人员苏某某在去年11月至12月期间,骗取他们共计16万余元。经查,自2017年7月1日起,电信工作人员苏某某就负责杨浦区某街道内的电信业务,在2022年6月30日劳动合同到期后离职。失去经济来源的苏某某为维持自己的高消费,从2022年7月起至2024年1月,继续称自己是线务员,可以帮客户升级宽带、安装内部优惠价的设备等,但是需要客户先交一笔费用才能安装,之后公司会全额返还。被害人对其的身份不曾怀疑,都信以为真,按照他的要求支付了相应费用,然而事实上,他只给极个别客户完成了安装,钱款也未返还。此外,他还以帮被害人介绍入职新公司、请老板吃饭、垫付资金、家人过世等理由骗取钱财。经查证,苏某某共计骗取20名被害人共计60余万元,均用于个人消费挥霍一空。近日,杨浦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苏某某提起公诉。

在另一起案件中,行骗者是曾经从事国际货运行业的董某。2022年4月,董某联系同样做物流生意的张先生称,自己认识一些有长途货运需求的货主,也有航运、空运等运输渠道,可以帮他们对接,从中赚取差价,邀请张先生一起投资。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张先生陆续在董某的介绍下投资过20多笔运单,其间,董某也曾归还过部分本金和盈利,加深了张先生对其的信任,因此,又介绍了三位朋友一起加入。然而,从2023年10月起,董某就不再支付本金和盈利了,张先生等质问董某时,他承认已挪作他用,将四人投资的资金用于归还自己的高利贷。

经查,董某早在2022年6月就已从物流有限公司离职,根本无法获得国际物流货运货单,但因为需要偿还外债,所以通过不断虚构物流航线来骗取他人钱财。截至案发,董某骗取张先生等四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00余万元。近日,经杨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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