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翔
近日,浦东新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子闯红灯被撞,反问交警:“车主无责吗?”交警拿出视频,表示“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在你”。这个回答获得了全屏点赞,还冲上了热搜榜。
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社会公正与进步的体现,特别是在交通事故中,行人相对于机动车,无疑处于更脆弱的地位。因此,法律给予行人保护,旨在平衡双方的不对等地位,确保公平。但是如果交通违法者认为自己作为弱者,就可以不守法,或者即使违法也能免责,将“我弱我有理”当作挡箭牌,这就是对法律精神的歪曲和滥用。
“谁弱谁有理”这种观念并不符合法治精神。它强调的是一种基于同情或怜悯的偏袒,而不是基于事实和法律的公正判断。当某人违反交通法律时,他们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这种责任是根据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以及违法的程度来确定的,而不是根据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财富或其他因素来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交通活动中,行人和机动车都应当遵守交通法律,违反都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交警作为执法者,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循“谁错谁担责”的原则,对所有交通参与者一视同仁,才能保障道路安全,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近年来,上海交警的“教科书式”执法得到许多网友的点赞,提高了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遵守意识,让行人明白,无论是不是弱者,都需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同时也尊重他人的权利,为构建一个更加公平、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贡献一份力量。